一、问题呈现:隐蔽侵害从显性走向隐性 当下,未成年人肖像权侵害已演变为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
四川17岁女孩湉湉的遭遇堪称典型。
自2024年下半年以来,她的照片被盗图者直接搬运至社交平台,以"圈米"方式收费牟利。
所谓"圈米",即盗图者将他人照片作为主页素材,通过设置微信门槛费用来获取收益。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被盗用的照片还被用于网络诈骗、虚假好评等违法目的。
浙江湖州一起司法案件进一步暴露了问题的严重性。
服饰公司未经授权,将童模小江的19张肖像照片用于网店宣传。
法院最终判决侵权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这类商业盗用现象并非个案。
记者调查发现,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涉及未成年人照片的商品数量众多,几毛钱即可购买数百张照片,形成了规模化的侵权交易。
更为隐蔽的威胁则来自报复性侵权。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因家庭纠纷,冒用未成年人杨某的身份信息,篡改账号头像和昵称,发布造谣诽谤内容,并主动向杨某的同学传播谣言。
最终导致受害学生遭受孤立、嘲笑,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这类侵害造成的心理创伤往往比商业盗用更为深重。
二、原因分析:技术特性与法律滞后性并存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林哲一指出,数字时代对未成年人肖像权的保护难度前所未有。
这种困难主要源于数字信息的特殊属性。
首先,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往往隐匿于看似正常的网络活动中,难以被及时发现。
其次,数字信息的易复制性与难溯源特点大大增加了追责难度。
侵权内容可能被随时删除、修改或隐藏,侵权人常使用匿名账号、虚假IP地址等手段规避责任。
从证据固定角度看,监护人需要具备相当的法律意识、技术能力和时间投入才能有效取证。
而被侵权人的损害后果难以量化,这为司法认定和赔偿计算带来了实际困难。
特别是心理伤害、名誉损害等无形损失,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缺乏明确的评估标准。
此外,当前的法律规范在应对新型侵权形式时存在滞后性。
传统肖像权保护主要针对物理形态的侵害,而数字时代的侵权手段层出不穷,包括深度伪造、AI换脸等新技术应用,现有法律尚未完全覆盖。
三、社会影响:多维度威胁未成年人权益 未成年人肖像权被侵害的后果是多层面的。
在商业层面,未成年人形象被工具化、商品化,家长和孩子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更严重的是,这类侵权行为还被用于诈骗、非法交易等犯罪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伤害范围。
从心理健康角度看,被盗用照片的未成年人会产生长期的不安全感。
不知道自己的形象被用于何处、被谁看到,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构成了精神困扰。
而报复性侵权导致的名誉损害、人际关系破裂,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造成的创伤更为深刻,甚至可能影响其心理健康和社交能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指出,当下还存在另一种隐蔽的问题:未成年人被作为内容生产的工具。
一些MCN机构与家长签约后,将未成年人当作"产品"进行包装和商业化运作。
这种做法虽然在形式上获得了家长同意,但实质上仍是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不当侵害,忽视了未成年人作为权利主体的独立地位。
四、法律对策:完善制度与强化监管并行 面对上述问题,司法机构已开始探索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浙江湖州法院的案例判决明确了商业使用未成年人肖像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然而,仅有个案判决远不足以应对系统性问题。
专家普遍认为,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应完善未成年人肖像权的法律定义,特别是在数字环境中的具体保护范围。
其次,建立更便利的证据固定机制,降低监护人的取证成本,例如由平台建立侵权举报和快速删除制度。
再次,明确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特别是对精神损害的评估方式。
同时,应强化平台责任。
社交媒体、二手交易平台等应建立更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形象的内容进行特殊保护。
对于明显的侵权行为,平台应主动采取删除、禁言等措施,而非被动等待投诉。
此外,还需加强对MCN机构、内容生产者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业标准,明确未成年人参与内容生产的权利边界和保护措施。
五、前瞻展望:构建多层次保护体系 当前,未成年人肖像权保护已成为数字时代的紧迫课题。
这不仅需要法律的完善和司法的介入,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家长应提升网络安全意识,谨慎分享未成年人信息;平台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建立有效的防护机制;监管部门应适时出台指导意见,规范行业行为;学校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教育。
从长远看,构建一个包含法律保护、技术手段、平台治理、社会教育四个层次的立体防护体系,方能有效守护未成年人在数字时代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孩子的影像不是可随意流转的“公共素材”,更不应成为牟利与攻击的工具。
守住未成年人肖像与隐私的边界,既靠家长的谨慎,也靠平台的担当与司法的刚性,更需要全社会对“流量至上”保持克制。
让每一次分享更有分寸,让每一次传播更守规则,才能让数字时代的成长记录回归温暖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