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披露公告,表明它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鸿泉技术)揭示,浙江证监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对它采取了非处罚性行政监管措施,“把”警示函记录载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鸿泉技术的公告指出,因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方面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它“给”董事会秘书吕慧华、章旭健、财务负责人刘江镇和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等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提出整改要求。浙江证监局“责令”鸿泉技术进行整改。 调查发现,鸿泉技术存在四种违规事实。首先,它没有按照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何军强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它在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时,“把”这部分内容隐藏起来了。这个问题可能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其次,它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程序不规范的情况。它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时超出了规定期限,“却”没有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这个行为可能会增加资金违规使用风险。 第三,它没有按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是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内部控制有效性等重要职责的机构,“却”未能定期、规范召开相关会议。 第四,“把”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弦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重要子公司未能实施有效管控。这可能会引发子公司层面的经营风险向上市公司传导。 针对以上违规事实,“浙江证监局认定何军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它还“把”这次出具警示函记录载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个行动“给”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 鸿泉技术此次收到警示函事件,“凸显了在注册制改革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不断加强背景下”,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性的要求日益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