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法院湿地公园开庭宣判非法狩猎案 被告人猎捕200余只野生鸟类获刑并赔偿

问题呈现:1月13日,白泥湖湿地的一场巡回庭审候鸟栖息地旁举行。被告人王某因非法狩猎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其在承包虾田期间持续诱捕野生鸟类的行为受到法律追究。经查,2024年6月至10月间,王某通过设置地笼、撒播诱饵等方式,累计猎杀黑水鸡、珠颈斑鸠等受保护鸟类200余只,涉案价值7.45万元。 原因分析:本案反映出三上问题:其一,部分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不强,王某虽经家人邻居多次劝阻,仍以“靠山吃山”的观念对抗法律;其二,对“三有动物”保护名录了解不足,办案中发现不少村民难以准确识别受保护物种;其三,经济利益驱动下抱有侥幸心理,被告人供述起初只是“尝鲜”,随后演变为囤积牟利。 社会影响:专家表示,一次性猎捕200余只鸟类,可能对局部生态系统造成明显冲击。白泥湖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通道的重要节点,本案涉及的珠颈斑鸠等物种在传播种子、控制虫害等具有生态作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赔偿机制推动生态损害修复。 司法创新:云溪法院采取三项做法:一是将庭审设在案发湿地,组织50余名村民旁听,以案释法;二是引入专家辅助人,当庭说明涉案鸟类的生态价值;三是探索“惩治+修复+预防”办案模式,判决明确要求被告人在媒体公开致歉。通过现场审理与释法说理,对应的法律规定更直观地进入群众视野。 治理前景:湖南省林业局数据显示,近三年全省非法狩猎案件年均下降12%,但基层执法仍面临发现难、取证难等现实压力。法律界人士建议完善“行政监管+司法保护+公众参与”的协同机制:一上推广红外监测等智能巡护手段,另一方面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本案的巡回审判模式将向省内20个重要湿地推广,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带动效应。

生态保护没有“旁观者”,法律底线也不容触碰;巡回法庭走进湿地公园,不只是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惩处,也是一次面向社会的生态法治教育。守护野生动物,就是守护生态系统稳定与人类长远福祉。唯有把敬畏自然融入日常、把守法要求落实到行动,才能让绿意常在、鸟鸣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