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广州的陈某去法院把婚介公司告了,想把7000元的相亲费要回来。原因是他花了这7000元跟这家公司签了合同,对方帮他介绍了两个对象见面,结果他觉得这俩人都不合心意,特别是有一个女的眼睛太小,不符合他的要求。他把对方告上法庭后,法官说这不符合标准的“明眸善睐”合同里没写清楚也不具体,法律没法支持。婚介公司那边的回应是,他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约定把人介绍给陈某,从来没保证过一定会成功或者必须谈恋爱。法院审理后觉得婚介公司已经履行了义务,所以驳回了陈某的诉求。
2月23日,广州的陈某去法院把婚介公司告了,想把7000元的相亲费要回来。原因是他花了这7000元跟这家公司签了合同,对方帮他介绍了两个对象见面,结果他觉得这俩人都不合心意,特别是有一个女的眼睛太小,不符合他的要求。他把对方告上法庭后,法官说这不符合标准的“明眸善睐”合同里没写清楚也不具体,法律没法支持。婚介公司那边的回应是,他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约定把人介绍给陈某,从来没保证过一定会成功或者必须谈恋爱。法院审理后觉得婚介公司已经履行了义务,所以驳回了陈某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