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速运被判为驰名商标赔了20万

2010年,“顺丰速运”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到了20万元的赔偿额出炉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刚刚审结了一件特殊的官司。原告是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顺丰公司。被告是店小二公司,他们在电商平台卖“顺丰速孕”的车贴。法院觉得店小二这种行为把“SF”字母组合、“EXPRESS”英文标识以及“顺丰速”这三个核心部分全照搬了,甚至连替换的“孕”字读音都一样,这明显不是巧合。 被告辩解说这是幽默表达,还说消费者喜欢这种趣味。但法官指出,这是把关乎女性生育的事硬贴到快递品牌上,这种低俗玩笑完全不尊重女性,也把“顺丰速运”专业高效的形象给毁了。他们要赔顺丰公司20万元损失费,还得在媒体上澄清。这次判决不仅是为了保护顺丰公司,更是给那些想搭便车、乱起名的商家提个醒:在商业创意上不管是幽默还是玩梗,都得守规矩,不能损了别人还败坏了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