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儿童友好建设 推动全社会系统性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问题——儿童成长需求升级与城市治理短板并存。随着城镇化推进和生活方式变化,儿童的活动范围、出行方式以及学习、就医需求更加多样,社会对“安全、便利、可及、友好”的公共环境期待不断提升。但在一些地方,规划建设、公共空间供给、服务均衡和风险防控仍有不足:适合儿童的活动空间偏少,部分设施对儿童身高、行为特点和安全需求考虑不够;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在开放时段、办理流程和可达性上仍需改进;网络环境、校外场所、交通出行等风险交织,未成年人保护面临新情况。 原因——从“补短板”走向“系统集成”的治理需求更迫切。儿童友好建设牵涉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多个环节,靠单点改造难以形成稳定效果。当前不少问题跨部门、跨场景,需要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和资源配置中体现儿童优先原则,用制度把“对儿童更友好”融入城市运行的常态机制。此次两部门印发意见,强调以城市为基本单元兼顾,是对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回应,也是在试点基础上推动经验固化、扩面提质的制度安排。 影响——公共服务更精准、社会环境更安全,释放综合效益。意见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在资源配置中保障儿童权益、优先回应儿童需求,加快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落实儿童免费及优待政策,并围绕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等推出具体举措。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带来多重效果:一是公共服务更贴近儿童和家庭的真实需求,减少“建了用不上”的投入;二是通过设施改造与流程优化,提高儿童在出行、活动、就医等场景的安全性与便利度;三是儿童友好理念更延伸到社区治理和公共管理,推动城市发展更包容、更可持续。 对策——以制度牵引和协同治理筑牢保护底座。意见突出安全保护,提出深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完善保护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落实关键在于把“儿童友好”落到可执行、可评估的工作体系上:一要前移关口,在政策和规划阶段开展儿童影响评估,提高公共项目与儿童需求的匹配度;二要强化协同,推动教育、卫健、公安、住建、交通、网信等部门同向发力,形成从风险发现到处置反馈的闭环;三要优化供给,围绕儿童高频场景补齐短板,让公共空间、校园周边、社区服务站点更安全、更好到达;四要抓好长效,统筹政策、资金和项目,避免碎片化推进和“一阵风”治理。 前景——儿童友好建设将成为提升城市竞争力与民生温度的重要标识。意见明确要求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加强政策统筹,推动各地整合资源、提升儿童工作水平。可以预期,随着制度逐步完善、适儿化改造和服务优化持续落地,儿童友好建设将从城市进一步延伸到社区、家庭、学校、网络空间等更广范围,形成覆盖成长全过程、贯通多场景的支持网络。长远看,这不仅有助于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将以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更安全的社会环境提升家庭获得感和城市宜居度,为人口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基础。

儿童友好不是单一项目,而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把儿童优先原则落实到一项项政策、一处处空间、一次次服务和一环环保护中,既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切实守护,也是面向未来的民生投入。随着长效机制完善、社会合力持续汇聚,更多城市有望形成“对儿童更友好、对家庭更包容、对发展更可持续”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