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信访局、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行政审批局等多个部门,把这份《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印了出来,这个意见是根据咱们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制定的。它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那些以打假为名去赚钱的行为管起来,把正当维权和恶意牟利的界限分清楚。这个意见明确说了,这种事儿严重干扰市场秩序,让企业负担加重,必须赶紧整治。 为了把好事办实,这份意见用了一种很巧妙的办法:一边给出正面的判断标准,一边又列出十二种典型的坏事儿来防备。大家都得看清楚,到底是因为自己买东西消费需要,还是有人恶意找茬儿索赔。对于那些超量购买、捏造事实或者拿固定格式发邮件投诉的人,监管部门会直接查清楚情况。 现在有了规定,经营者要是拿出证据反驳了,投诉人如果过了时间不补证据查不清楚,就算你没证据了。要是发现有人搞敲诈勒索或者诈骗,监管部门立马终止程序把人交给公安去办。同时还得看紧举报奖励这块儿的审核,不让那些贪心的人套取奖励去祸害企业。 这份意见还没搞一刀切式的做法。它建立了异常名录来动态管理企业,有些涉及严重违法或者内部举报的情况就不让进名录了。七大部门还把信息共享起来了,让线索能快速流转处理。对于那些刚犯的小错没造成危害的经营者呢?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指导他们合规经营。 这个《指导意见》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刚发的那个《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从4月15日那天起就一起生效了。这样一来就能把那些“职业索赔”“恶意举报”的乱局给收拾住了。以后维权行为得在法治轨道上走得稳稳当当的。咱们要尽快建成一个经营者合规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监管部门依法办事的好环境。到时候市场主体就能甩开膀子好好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