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未写利息也并非"零成本"拖欠:法院判决支持逾期利息与维权费用

问题浮现 随着民间资金往来更频繁,亲友间借贷出于情面不谈利息的情况很常见;本案中,卢某出借3.5万元时未明确利息约定。借款到期后对方未按期归还,双方就是否应承担利息产生明显分歧。被告不仅否认部分借款事实,还以“没有约定利息”为由拒付逾期费用,矛盾最终进入诉讼程序。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契约精神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促进资金周转、满足多样化融资需求上发挥着作用,但其运行离不开清晰的权利义务和必要的规则约束。司法裁判通过个案明确法律适用边界,为社会提供可遵循的行为标准。参与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应增强法律意识,用书面形式把关键条款写明写细——既是保护自身权益——也是在践行诚信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纠纷,建立更稳定的互信借贷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