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亮屏”流动普法进街巷:黄州检察联合执法部门拓展法治宣传新路径

法治宣传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以往普法多依靠固定宣传点、宣传栏等静态载体,覆盖范围有限,传播效果也不够充分。黄州区检察院此次推出新做法,把普法阵地从街头“搬”到流动的出租车上,借助城市交通工具高频次、广覆盖的特点,让法治宣传在日常出行中随处可见。 此举措的亮点在于选用了更贴近市民生活的传播渠道。出租车穿行于城区主次干道、社区街巷、商圈和车站等场景,乘客和行人在通勤、购物、候车等过程中都能看到法治标语。与传统宣传方式相比,流动载体更易触达不同人群,覆盖面更广。同时,标语简洁直观、通俗易懂,把相对抽象的法律概念转化为便于理解和记忆的表达,提升了普法的实际效果。 从内容看,此次投放的普法标语涵盖未成年人保护、民生守护等,说明了检察机关面向群众需求开展工作的导向。“拒绝校园欺凌,检察‘未’爱前行”等标语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标语则突出检察职能,既有针对性,也具有普遍的社会教育意义。 黄州区检察院的创新实践,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具体行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职责。此次通过与交通运输部门协作,引入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普法,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方式,也为其他地区探索多元化普法提供了参考。 从发展趋势看,普法形式的创新已成为法治宣传的重要方向。随着社会节奏加快、传播渠道多样化,法治宣传需要不断贴近生活场景,探索更便捷、更易接受的传播方式。黄州的实践表明,把普法融入群众高频接触的公共空间,能够让法治宣传更有温度、更见实效。

从“公交普法”到“出租车普法”,基层法治宣传正在走出固定阵地,延伸到更广阔的生活场景。这种更贴近日常的普法创新,既提升了传播的触达率和接受度,也反映了司法机关主动靠近群众、务实推进工作的态度。让法治元素融入城市日常,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在群众心中更稳、更深地扎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