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一些地方在权力下放、审批提速、服务优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出现新的治理课题:一方面,权力下放后基层承接能力不均衡,监管力量与专业能力不足导致“放得下、接不住”“管不严、管不好”等问题;另一方面,部门间信息壁垒和职责交叉仍然存在,企业办事在跨部门、跨层级环节中容易遇到流程衔接不畅、重复提交材料、检查频次偏高等情况。
如何在“放得活”与“管得好”之间形成更稳定、更高效的制度安排,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着力点。
从原因看,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单一部门“各管一段”的治理方式难以适应经营主体对“一件事一次办”、投资项目快速落地的现实需求。
一是权责下沉与资源配置存在时间差,一些事项下放后,基层在人员编制、专业培训、数据支撑和法治保障等方面跟进不足;二是跨部门协同缺少统一规则与刚性约束,协同职责、办理时限、信息共享边界不清,容易出现“多头管理、相互等待”;三是评价体系仍偏重过程指标和形式性数据,经营主体真实体验未能充分转化为改进动力,导致改革成效难以精准“落点”。
这些问题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
对企业而言,办事成本与制度性交易成本上升,会抑制投资意愿与创新动力;对政府治理而言,监管碎片化可能导致风险发现滞后、执法尺度不一,既影响公平竞争,也影响政策公信力;对区域发展而言,营商环境的差异化体验会加剧要素流动的“用脚投票”,使地方竞争从“拼资源”转向“拼治理、拼服务”。
针对上述情况,相关建议强调以制度化协同提升治理效能,重点从三方面推进完善。
其一,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确保“放”与“管”同向发力。
建议构建省、市、县三级改革任务清单体系,并同步建立承接能力动态评估机制,将事项下放与基层监管、服务能力建设捆绑推进。
对下放事项应明确权责边界、监管规则和配套资源,避免出现职责下沉而资源缺位。
围绕“一件事一次办”等高频事项,应进一步细化部门协同职责、办理时限和数据共享要求,通过统一标准、统一口径,减少跨层级、跨区域办事的制度摩擦,推动形成“能协同、可追责、可评估”的运行机制。
其二,构建跨部门全周期业务协同流程,以流程再造提升项目落地效率。
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环节多、周期长,是检验协同治理能力的重要场景。
建议完善项目落地协同规则,推行“一家牵头、多家响应、按期踏勘、缺席默认”等机制,压实牵头部门统筹责任,推动相关部门按节点联动,减少反复沟通和多头跑动。
同时,针对涉企检查较为分散、企业负担较重等问题,应严格落实“两个整合”要求,推进检查事项、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的综合协同监管,推动从“多头检查”转向“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在守住安全底线与合规底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其三,深化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评价倒逼服务改进。
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要看审批时限、办件数量等“硬指标”,更要看经营主体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建议将经营主体感受度、满意度作为核心指标,建立覆盖政策兑现、办事便利、执法规范、融资服务等维度的反馈机制,形成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复盘提升的闭环。
对评价中反映集中的痛点堵点,应推动制度层面整改,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同时,可探索以案例复盘、第三方评估、企业家座谈等方式增强评价的真实性与可操作性,使“评价”真正成为改进治理的杠杆。
展望未来,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营商环境竞争将更强调规则统一、监管协同和服务精准。
完善“放管结合”体制机制,关键在于把改革的“便利”转化为治理的“能力”,把部门的“分工”转化为系统的“联动”,把指标的“漂亮”转化为企业的“满意”。
只有在制度上形成可持续的协同治理框架,才能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同时,更好守住安全底线、法治底线与公平底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和坚实支撑。
当"放得下"成为普遍共识,"接得住、管得好"正成为检验改革成色的新标尺。
贵州的探索表明,政府效能提升不仅需要简政放权的勇气,更需要建立科学精准的协同机制。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将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仍是各地需要持续解答的时代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