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社保、竞业协议和福利待遇都没用

各位观众,今天(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这个新规则给发布了。这个解释的作用就是统一法律标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从9月1日起就开始正式执行。 这两年来,社保、竞业协议和福利待遇这些问题,处理起来特别麻烦,官司也越来越多。为了解决这些痛点,司法解释给大家定了规矩。 第一,单位想不缴社保,或者让员工自己放弃社保,都没用。双方签的协议是无效的,单位还得把经济补偿金给补上。 第二,竞业限制协议不能乱用。不是所有员工都得签这玩意儿。如果员工根本没接触过公司的机密,那这个协议对他就没有约束力。 第三,员工要是故意不签合同,单位就不用赔双倍工资了。比如因为天灾或者是员工自己重大过错导致没签合同,那责任就在员工身上。 第四,怎么算“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司法解释也给了说法。防止有些公司找理由逃避责任。 第五,解决转包、混同用工这些乱七八糟的用工问题。包工头把活儿转包给没资质的人干,出了事包工头和挂靠的单位都得赔钱。至于混同用工这种情况,不管有没有签合同,关联公司都得一起赔。 这次新闻发布会的监制是陆毅,制片人是张奇斌,策划是陈晓月。咱们的记者张赛和王帅负责采访和报道,编辑是陈浩洲,审校是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