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姜堰区为了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给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推动全区乡村振兴带来助力,创新实施了《姜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姜堰区民政局为此制定了这份新规。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名成员组成,设立1名主任。主任需要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5岁;委员需要具备初中或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0岁。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可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这次新规里,选拔委员会成员时把“十不选”负面清单写进村规里。成员结构上讲究“小而精”,给村务公开栏里写明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的选拔流程。同时,这次办法很重视人员的政治素养,严格按照“十不选”负面清单进行筛选,确保选出信得过的人员。一旦成员出现违法乱纪、不作为或者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马上就会被处理。 这次办法建立了诫勉谈话、责任追究还有退出机制。村民可以看到公开的选人流程和负面清单进行参考。通过这种方式给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薪酬待遇做出直接挂钩:主任按《姜堰区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薪酬待遇;委员们享受每月200元的误工补贴。姜堰区民政局还准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压实机制。这次办法提出了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日常监管和工作考核制度建设。 考核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制度落实情况、履职情况还有资产管理等多项内容。同时也把绩效考核与选拔任用还有薪酬待遇直接挂钩。《办法》还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村级民主管理工作,要把每一分钱都晒在阳光下。姜堰区民政局这次新规出台以后还主动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来完善自身管理体系。 这次做法也受到了大家的欢迎。从姜堰区行政村直到姜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下来,这个细节足以体现出姜堰区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的态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