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老板拿“喝奶茶”当借口炒人,其实就是生意不好想裁员找的托词。

这年头小微企业的用工规范问题是真不少,像“上班期间冲泡奶茶”这种小事都能被老板拿来当理由开除员工。前几天,一起涉及到万某和某便利店的劳动争议,就是这么闹起来的。万某都四十七岁了,已经在这家店干了四年,可从头到尾连张劳动合同都没签。到了2025年3月,老板直接以“喝奶茶”为由要把他赶走。万某觉得这理由太荒唐,加上之前加班费也没发、合同也没签,一气之下就跑到劳动仲裁那边去讨说法,要了17271元的赔偿。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人去查了一下才知道,这家店总共就5名员工,拿“喝奶茶”当借口炒人,其实就是生意不好想裁员找的托词。这种把经营风险往员工身上推的事在小微企业里太常见了,很多老板法律意识淡薄,想把责任推干净。不过这次调解没有走仲裁或者打官司的死路。 调解员跟两边分别交底:对老板说《劳动合同法》里怎么规定裁员得走程序、不签合同得付双倍工资;对万某解释满一年没签合同就算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些要求可能不成立。这么一来二去两边心里都有数了。老板承认现在生意难做是实情,愿意赔钱解决;万某也不想折腾了,双方最后握手言和。 虽然钱不算多,但这事儿把小微企业的老毛病都给揭出来了:合同签得少、辞退太随意、打官司耗不起。这次的柔性调解倒是给大家提了个醒:通过普法让老板不想违法、通过分析诉求让工人心里有底,在打官司之前先把矛盾给化解了。其实现在的基层调解机制已经在向“刚柔并济”转变了。 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却是吸纳就业的主力。要想让劳动关系稳当点,光靠法律还不够,得给这些小店多做点法律辅导和政策支持才行。只有把法律条文变成老板的自觉行动和工人的底气,才能真正筑牢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