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县域医共体"六统一"采购改革成效显著 基层群众用药成本下降超三成

问题—— 在不少山区和县域基层,群众“买药难、买药贵、买药不稳”仍是现实痛点:一方面,常见慢病药、急救药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时有短缺;另一方面,基层采购体量小、议价能力弱,同一种药在不同机构价格差异较大;同时,配送不精准、结算周期长等问题叠加,容易造成供需错位,出现“县城有药、乡镇缺药”,群众不得不跨乡跨县求药、重复奔波。

原因—— 梳理上述堵点,关键在于采购体系“分散化”和治理链条“不闭环”。

过去成员单位各自采购、各自结算,需求预测不准、报量不足,难以形成规模优势;配送服务缺少统一标准和整体考核,偏远地区“最后一公里”成本高、企业积极性不足;部分机构为控风险倾向少备药,进一步放大基层短缺。

加之药品、耗材品类多、更新快,单一基层机构难以兼顾供应保障与成本控制,系统性改革势在必行。

影响—— 近日,湖南省医保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印发通知,明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品和医用耗材“六统一”采购规则:统一采购账号、统一需求汇总、统一组织下单、统一配送服务、统一支付结算、统一评估管理。

改革的直接效应,是把分散的采购行为整合为“一个主体、一个闭环”,由牵头医院统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采购与结算,成员单位不再“单兵作战”,为“以量换价”奠定制度基础。

从群众端看,改革的价值体现在“可及性”和“可负担性”的同步提升。

张家界市桑植县凉水口镇卫生院一位糖尿病患者反映,同类胰岛素价格明显下降,购药地点也从县城转向家门口的乡镇卫生院。

类似变化的背后,是集采中选药品、医保谈判药品“应配尽配”的制度刚性,以及牵头医院发挥规模优势推动议价、压降综合成本的机制支撑。

通知同时明确,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管理的医共体开展统一采购,且药耗费用下降不会导致总额付费额度被动下调,再叠加“零差率”销售要求,有利于把降价红利直接传导至群众。

从供给端看,统一配送与考核机制有助于提升偏远地区的供货确定性。

以桑植县为例,该县地处武陵山区,过去因采购分散、配送不畅,乡镇卫生院药品断供率较高、村卫生室备药不足。

当地探索“中心药房+集中审方”,整合县乡村采购需求,提升集采药品占比,完善配送网络后,急救药品时效性和普药覆盖率明显改善,基层药品品种扩容,慢病用药供给更趋稳定。

对策—— 围绕“六统一”,湖南在制度设计上强调三条主线:一是“量”的整合,把医共体作为“一家机构”汇总需求、报量签约,重点保障集采药品、医保谈判药品和基层常见慢病用药;二是“链”的闭环,从线上议价下单到配送到结算再到评估管理,形成可追溯、可考核的全流程管理;三是“责”的明确,由通过市级联合评估并纳入医保总额付费管理的医共体开展统一采购,牵头医院承担统筹责任,成员单位聚焦诊疗服务与合理用药,减少管理碎片化。

同时,通知对基层可能遇到的“临床急需但未挂网药耗”留出合规通道,允许按程序备案采购,既守住规则边界,也兼顾临床救治需要。

对企业端,则以“精准配送到每个成员单位”和整体考核机制,促使供货服务从“送到县”转为“送到院”,提升基层终端履约质量。

前景—— 从全省层面看,湖南县域医共体建设已形成较大覆盖面。

随着“六统一”规则落地,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将进一步优化:采购端更集中、配送端更精准、结算端更高效、监管端更可量化。

改革的深层意义,不止于降低个别药品价格,更在于通过制度重塑提高基层药耗保障能力,推动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解决,增强“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健康服务圈的可持续性。

下一步,改革成效能否稳定释放,关键仍在执行:一要持续强化集采中选药品和谈判药品供应保障,防止因配送、结算等环节导致“中选不中用”;二要提升临床用药指导与处方审核能力,避免“能买到”之后出现不合理用药;三要在数据治理与绩效考核上做实做细,把配送履约、短缺监测、用药结构与群众满意度纳入常态化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样板。

湖南县域医共体药耗采购改革的成功实践,为全国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这一改革不仅是医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探索,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制度的不断完善,必将为构建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注入新的动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