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与舆论分化 作为承载几代人集体记忆的红色经典歌曲,《红星歌》近年来被广泛用于景区演出、企业党建活动、电视专题、数字传播等商业场景;近日,两位年逾九旬的词作者提出对对应的商业使用追索版权费用的主张,引发舆论分化。支持者认为,创作者付出劳动,作品被商业使用就应获得合理回报;反对者担心,过度强调收费会冲淡红色经典的精神表达。分歧背后,反映的是社会对红色文化传播与现代知识产权规则如何衔接的不同理解。 二、历史背景与现实困境 争议的根源与长期形成的使用习惯有关。过去数十年,红色经典歌曲常被视为共同的精神财富和公共记忆,其传播和使用多被理解为正向宣传的一部分。这种观念下,许多使用方认为付费不必要,甚至显得“过于商业”;而从创作者角度看,作品长期被无偿使用,劳动价值容易被忽视。由此导致的现实是:作品创造了持续影响和市场价值,但原创者长期未能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三、法律规范的明确指向 法律人士指出,我国著作权法对此有清晰规定:作者在世以及去世后五十年内,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作品的题材、意识形态属性或社会意义,都不能成为不经许可使用的理由。也就是说,“红色”属性不能成为规避版权保护的理由。将该问题与国歌使用相提并论同样不恰当,因为《国歌法》对国歌使用有专门规定,法律性质不同;红色歌曲的商业演出与国家庄严仪式中的使用,也不在同一范畴。 四、深层影响与制度意蕴 这场争议折射出当代社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与文化传承之间的再平衡。一上,尊重创作者权益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鼓励持续创作的重要机制;另一方面,红色经典等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与代际传承同样重要。两者并不必然冲突,关键在于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可执行的平衡方案。争议也促使人们重新审视“无偿奉献”与“合法权益”的边界:在强调精神价值的同时,也不应以道德期待为由,长期忽略个人依法享有的收益权。 五、前景展望与制度完善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类似版权纠纷预计会更加常见。这要求相应机构在完善红色经典作品使用规范和补偿机制时,兼顾传播需要与权利实现,建立更清晰、可操作的收费与授权体系。文化机构、企业等使用方也应提升版权意识,将合理补偿纳入成本核算。另外,这个事件也为其他优秀文化作品的规范使用提供了参照。在新的环境下,尊重创作、依法保护权益与推动优秀文化传播,应当实现更好的衔接。
红色经典既承载共同记忆,也凝结创作者的心血与劳动。让作品“传得开”——也让权益“落得实”——并非二选一,而是文化治理应有的方向。通过更清晰的规则划定边界、以更可行的机制降低合规成本,才能让经典在新时代传播得更广、更久,也让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真正成为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