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秦海作工作报告,其中胖东来诉自媒体“柴怼怼”商业诋毁案被列为典型案例。
此案不仅体现司法机关对网络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更释放出“网络非法外之地”的明确信号。
案件源于2025年3月,被告柴某利用抖音账号“柴怼怼”发布大量针对胖东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于某来的不实言论,内容涉及企业盈利模式、产品质量及个人名誉,意图通过恶意炒作吸引流量并牟利。
相关视频在多个社交平台传播,对企业商誉造成严重损害。
胖东来作为河南本土知名零售品牌,长期以诚信经营赢得消费者信赖,此次恶意诋毁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对社会诚信体系构成挑战。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及名誉侵权,依法判决其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同时,法院向涉事平台发出网络侵权“禁言令”,从源头遏制不实信息扩散。
该案判决不仅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更通过司法实践明确了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对类似“蹭流量”“博眼球”的恶意营销行为形成震慑。
此案背后折射出当前网络生态中的突出问题:部分自媒体为追求流量经济,不惜编造谣言、煽动对立,甚至形成“黑公关”产业链。
河南法院通过此类案件的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查处虚假诉讼398件,13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助力诚信建设的成效显著。
展望未来,随着《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规的深入实施,司法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对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治理。
胖东来案的标杆意义在于,它既警示市场主体应珍视商誉、依法维权,也呼吁公众理性参与网络讨论,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网络时代,信息流动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更需要法治的有力护航。
河南法院通过胖东来案的处理,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治精神,为全社会树立了维护诚信、打击诋毁的标杆。
这启示我们,只有坚持依法治网、规范网络秩序,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只有让网络造谣者付出代价,才能形成有力的威慑和警示。
展望未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和网络治理的持续完善,必将有更多像胖东来这样的诚信企业获得应有的保护,网络空间也将变得更加清朗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