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贸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中保持韧性,但跨境贸易各环节仍面临一些堵点:一是通关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口岸作业与监管环节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企业在多口岸、多模式经营时制度性交易成本仍较突出;二是跨境物流受国际航运波动、口岸集疏运衔接效率、仓储与通关协同等因素影响,时效性和确定性有待提升;三是外贸新业态快速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保税维修等业务形态不断迭代,对监管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四是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扩张带来数据跨境流动、合规管理、绿色标准衔接等新课题,需要更加系统的规则供给与服务支撑。
上述问题的形成既有外部冲击,也有内生结构性因素。
从外部看,全球经贸规则调整加快,部分国家强化合规审查与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对通关可预期性、合规指导和风险提示的需求明显上升。
从内部看,我国外贸规模大、业态多、区域差异显著,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要求不断提高;同时,口岸数字化转型进入“深水区”,需要在数据共享、系统互联、流程再造等方面形成更高水平的统筹。
在此背景下,海关总署会同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24个部门(单位),联合部署开展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在45个城市集中推进政策落地与改革创新。
与2025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25城先行探索相比,今年新增呼和浩特、长春、苏州、金华、泉州、南昌、烟台、武汉、长沙、珠海、南宁、昆明、西安、兰州、银川等20城,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带动不同区域、不同能级口岸协同提升。
此次专项行动围绕“问题—对策”精准发力,提出29项便利化举措,重点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深化进出口通关监管模式创新,通过流程优化与风险管理,提高通关效率和可预期性,推动监管从“分段式”向“链条式”协同转变;二是优化外贸新业态监管服务,聚焦跨境电商等新增长点,在合规前提下提升企业获得感,促进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三是提升跨境物流运输效能,推动口岸作业、运输组织、信息对接一体化,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响应速度;四是加强数智口岸建设,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数据共享、智能监管与便利服务协同,提升口岸综合治理能力;五是推进标准规则互联互通与强化对企综合服务,提升政策透明度与执行一致性,帮助企业更好应对国际规则变化与合规要求。
从影响看,专项行动的推进将带来三方面积极效应:其一,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企业通关时间、物流成本和等待成本将得到改善,增强我国外贸竞争力;其二,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动能将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制度供给和支撑环境,推动外贸结构向更高附加值、更高技术含量方向演进;其三,通过多部门协同与试点扩围,有利于形成跨部门治理合力,推动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稳外贸、稳产业链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与评估。
一方面,要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政策协同,减少重复申报、重复查验等现象,提升政策执行的一致性与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鼓励地方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先行先试,围绕企业痛点开展“小切口”改革,形成可量化、可对比的成效评估体系,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
同时,应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的政策触达与合规辅导,提升其应对外部不确定性的能力。
前景判断上,随着专项行动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有望持续提升,口岸数字化、监管智能化与物流协同化将进一步加速,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制度环境将更趋完善。
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的背景下,通过以改革促开放、以服务促发展,将为外贸提质增效注入更强动力,也将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有力支撑。
贸易便利化是推动经济全球化、促进各国互利共赢的重要途径。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国通过扩大试点范围、创新便利化措施,既是对自身贸易竞争力的提升,也是对开放发展道路的坚定坚持。
随着45个城市的深入推进,这些改革创新的成果必将为全国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