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监督体系全面升级 六类主体68种违规行为清单筑牢科研红线

科技创新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科研诚信是创新活动的基础。为适应新时代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需要,科技部日前发布修订后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这是继2020年出台有关暂行规定以来的一次重要完善。 从现实背景看,此次修订具有针对性。2020年7月发布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实施五年多来,惩处违规行为、规范科技活动、维护科研秩序诸上发挥了作用。但随着2023年党中央成立中央科技委、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我国科技领导和管理体制实现系统性调整,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对科技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有规定中的部分条款已难以匹配改革后的新体制新机制,亟需深入修订完善。

创新需要宽容探索,也必须守住底线。把规则立起来、把程序严起来、把责任压下去——既是对科研人员的保护——也是对公共资源的保障。随着《调查处理规定》落细落实,科技活动将更规范、更具公信力,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鼓励实干、尊重真实的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