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哎,今天和大家聊聊一桩真实发生在湖南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的事。事情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现在有些婚姻,感觉就是仓促结了个婚,甚至不知道算不算真的结过婚。这就像2021年李某跟夏某一样,经人介绍没多久就把证给领了。结果婚后发现性格根本合不来,住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个月,两人相隔不远却天天分居。到了2023年,李某第一次去法院闹离婚,结果调解撤诉了。但情况一点没好转,2025年李某又回来了,这回是铁了心要离。 法官接手一看,两个人对要不要离早就没分歧了,就是为了彩礼和金首饰扯皮。这时候法官就得把《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那几条规定拿出来讲讲理:第一,感情真的没了、调解又没用,法院就得判离;第二,像这种虽然领了证但根本没怎么住一块的,按照习俗给的彩礼是可以退的。最终双方“背对背”地谈了好几回,李某终于答应退一部分钱和首饰。这事儿当场就把钱给完了,大家也就这么算了。 不过呢,这事儿也给大伙儿提了个醒:以后结婚前可得擦亮眼睛好好考察考察,别太急着办手续;结了婚就更要好好过日子,有矛盾赶紧解决。至于彩礼能不能退、退多少,法院最后得看是不是办了手续、住了多久、钱花哪去了、谁错得多、当地的老规矩是什么样。这案子从一审到三审都过了好几遍把关了,三审是李杏、二审是皮宣文、一审是李鑫航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