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中院依法对一起婚姻诈骗与重婚的案件作出二审裁定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及婚姻诈骗与重婚的案件作出二审裁定,把上诉驳回,把原判维持。被告人张某在长达二十余年的时间里,通过虚假婚姻登记和诈骗行为,侵害了他人财产权益,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这个案子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法律责任,还牵涉到婚姻登记制度的严肃性和社会诚信基础。张某从2000年起,先后与两名男子办理了婚姻登记。2006年到2018年间,他又陆续给8名男子登记结婚并离婚。这段时间里,张某还利用虚假身份与两名被害人建立所谓的“婚姻关系”,通过伪造结婚证、虚构亲属疾病和怀孕生育等事由,把钱财骗取了约13万元。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在这次案件中采取了一系列欺骗手段骗取钱财。他隐藏真实姓名和婚姻状况,用情感为幌子进行诈骗。张某能够长期实施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一方面是因为婚姻登记信息跨区域联网核查机制还有完善的空间,他利用时间和地域差重复登记;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精准利用了部分大龄青年渴望组建家庭的心理。这个案件暴露出了一些制度漏洞和受害人心理诱因。这次二审裁定中明确指出,只要基于欺骗手段取得的钱财,即使是以“赠与”形式流转,也不影响诈骗罪的认定。为了应对类似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民政、公安等部门需要推动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核查,堵住重复登记漏洞;司法机关要加大对类似犯罪的打击力度;社会宣传教育也应该加强引导公众树立正确婚恋观。这次依法审结表明了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婚姻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诚信守法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一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珍视诚信共同守护婚姻制度的庄严与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