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出生的姚春汝在武汉一家国企工作了好几年。2020年12月,她通过社会招考加入了咸宁干休所,后来在2022年10月被调到了咸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姚春汝是个军嫂,丈夫在咸宁市人武部当兵。当年她报考干休所,就是为了离丈夫单位近点,好照顾两个孩子。 姚春汝刚到军分区机关时,就碰到了一个难题:有个孩子因为错过幼儿园的网上注册时间没法报名。奶奶找到了机关,她就带着奶奶跑了好几个部门,又和幼儿园反复沟通,终于帮孩子把入学问题解决了。 她在工作中非常注重政策法规的学习。在干休所的时候,她带头搞了“四个秩序”规范化建设和荣誉墙建设。调到军分区后,她又钻研起军队党建法规,完善了机关党支部建设。到了2024年负责的人力资源工作时,她更是梳理了近200项政策法规。 为了让外地的咸宁籍军人更好地享受优待政策,她推广了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这个举措不仅简化了军人子女入学的申报资料,还让社招文职人员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教育优待。 作为一名社招文职人员,她刚入伍时经历了不少不适。但面对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她发扬钉钉子精神,克服了一个个难关。如今的她已经成为了业务骨干,也为新时代的社招文职人员树立了榜样。 2021年和2023年,她分别被咸宁军分区表彰为“‘四有’优秀文职人员”和“机关服务基层优秀个人”。2024年,省委政法委和省军区党委政法委还表彰她为“湖北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这些荣誉背后是她的付出:她坚持把政策法规作为工作的“纲”,把业务实操作为“目”,构建了新的业务体系。这种方法让她快速适应了岗位要求,也让她对部队的建设管理有了更全面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