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月自然灾害致37万人次受灾 低温雨雪与地震为主因

1月我国自然灾害呈现多类型并发、区域性突出的特点。地震、低温雨雪冰冻和雪灾是主要灾种,同时伴随风雹、地质灾害、干旱、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初步统计,各类灾害共造成全国37.11万人次受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0.57万人次;房屋受损100余户;农作物受灾面积16.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99亿元。灾情总体可控,但对交通、电力、农业生产和基层公共服务提出了考验。 冷空气过程偏多是主要原因。1月共有4次冷空气过程,较常年偏多。其中1月17日至21日,中东部遭遇入冬以来最强雨雪冰冻过程,多地出现雨、雪、冻雨相互转换,导致路网结冰、供电线路覆冰、设施农业受损等风险叠加,湖南、贵州等地冻雨影响最为集中。 地震活动总体平稳但局地震级偏强。1月大陆地区发生4.0级以上地震7次,其中5.0级以上3次。云南昭通巧家发生5.1级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8亿元;甘肃甘南迭部发生5.5级地震,灾害损失仍统计。 降水偏少导致局地旱情露头。1月全国平均降水量6.2毫米——较常年偏少57%——为历史第六少。华南东部和南部降水偏少更为明显,部分地区偏少8成以上,福建等地出现旱情苗头。 冬季地质灾害与风雹灾害呈零星分布。陕西延安洛川滑坡造成1人死亡,提示冬季仍需警惕边坡稳定风险。,黄河干流封河、黑龙江江河封冻总体平稳,说明流域综合调度与监测预警发挥了作用。 从受灾结构看,低温雨雪冰冻和雪灾造成湖南、贵州等10省(区、市)19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6.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1亿元,主要影响集中在交通保畅、电网安全、设施农业与民生供应。地震灾害上,云南、甘肃、四川、内蒙古4省(自治区)16.95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3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1.78亿元,暴露出部分地区房屋抗震设防水平不均、应急避险和次生灾害防范仍需强化。风雹灾害波及广西、云南、青海等9省(自治区)7700余人;干旱灾害导致2400余人受灾,反映出冬春衔接期水资源调配与农业节水仍是薄弱环节。森林火灾全国发生14起,多集中在广东、西藏等地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冬春季节防火形势仍需重视。 防范应坚持"关口前移、分灾施策、综合减灾"。在低温雨雪冰冻防范上,应完善"气象—交通—电力—通信—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对冻雨易发区、桥隧和山区道路的管控与除冰保畅能力,推动电网覆冰监测、重要通道加固与备品备件前置,提升设施农业大棚抗雪抗风标准和应急加温保障。在地震风险管理上,要把震后救援与震前治理同等重视,推进老旧房屋抗震加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排查,健全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与公众避险演练机制,加强震后地质灾害、火灾等次生风险监测。针对华南旱情苗头,应加强水库塘坝蓄水统筹、城乡供水保障预案、农业抗旱节水技术推广和用水精细化管理,提前为春耕春播留足水源调度空间。对零星地质灾害与森林火险,要强化隐患点巡查、分区分级预警、重点林区火源管控和专业队伍靠前驻防,做到"小灾不放松、险情早处置"。 从季节演变看,冬末春初仍是多灾叠加期。冷暖空气交汇可能带来阶段性雨雪和大风降温过程,冻融循环也可能诱发局地滑坡、崩塌等地质风险;部分地区降水偏少可能延续,旱情与森林火险有抬头可能。随着监测预警体系优化、应急资源统筹能力提升和基层治理持续加强,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基础更为扎实。但必须把"极端天气事件不确定性增大"纳入常态化准备,推动从事后救助向事前预防、从单灾应对向多灾种联防联控转变。

1月份自然灾害情况再次提醒我们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面对日益复杂的自然灾害形势,需要更完善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意识。同时要做好灾害监测预警、灾后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健全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