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一些领域出现了以牺牲质量、突破底线为特征的恶性竞争。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十大案件反映出,这个问题已从传统制造业蔓延到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主要包括三类违法行为:制假售假和降低质量标准的价格战;虚构资质、夸大功效的虚假宣传;垄断协议、流量劫持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查办这十大案件,充分反映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执法理念。这些案件向违法企业发出了明确警示,也为市场树立了规范竞争的标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但竞争的目的应是促进创新、提升质量、服务消费者,而非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引导有关行业从无序竞争走向良性发展,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