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和小美原本是特别好的闺蜜,2024年11月的时候,小丽去小美位于福建省泰宁县某小区的家里暂住了。有一次小丽帮小美搞卫生,结果在卧室衣柜一个没锁的抽屉里翻出了不少金饰。因为小丽当时没固定收入,还欠了一大笔债没法还,她就起了歪心思想把这些金饰偷走卖钱。趁着家里没人的时候,小丽一共偷偷拿了四次。 她把小美家的三枚女士戒指、一枚男士戒指、一对女士耳环、一条项链还有四个银元都给顺走了,最后总共卖了4万元。为了怕被发现,她又买了些假的首饰放进了抽屉里顶替。 经鉴定,这些被偷走的东西加起来值50298元。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觉得,小丽这种想不劳而获拿别人东西的行为属于盗窃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她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还要罚20000元钱。同时法院也判她得退赔小美经济损失50298元。 法官还特意提醒大家说,哪怕是最亲近的人也不能完全没防备。贵重东西最好锁在带锁的柜子或者保险箱里藏好,别随便乱放。这起案子里,小美就是因为信任人没把钱和首饰看牢才遭了殃。贪念是最害人的东西,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糊涂去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