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男子醉酒开启辅助驾驶后酣睡被查 法院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

春节临近,聚餐饮酒增多。近年来,"过年放心喝,车有自动驾驶""开启智驾,闭眼到家"等说法网络流传,一些人误认为可以借辅助驾驶系统规避酒驾责任。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对这种危险认识进行了纠正。 事件发生在2025年9月13日凌晨。王某某与朋友聚餐后饮酒,驾车返回小区,随后再次驶入公共道路。他开启了车辆的辅助驾驶系统,并安装了模拟手握方向盘的配件以规避监测,之后从主驾驶位爬到副驾驶位睡着。车辆因系统自动降速停在高架路口,被群众报警查获。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14.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这起案件的关键是如何界定驾驶人的法律责任。临平法院引用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明确指出目前市场上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为0至5级,其中0至2级属于辅助驾驶范畴。在这个等级内,系统仅能协助驾驶人完成部分驾驶任务,驾驶的主体始终是驾驶人本身。 法院认定,王某某虽然开启了辅助驾驶系统,但从主驾驶位移至副驾驶位、双手脱离方向盘的行为属于不当驾驶,不能否认其驾驶人身份。无论驾驶人是否坐在主驾驶位,只要车辆处于行驶状态且驾驶人对车辆有控制权,驾驶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量刑上,虽然王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的意见本可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但由于他在两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受过行政处罚,属于从重处罚情形。最终,临平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四千元,判决已生效。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智驾系统"绝大部分不具备真正的"自动驾驶"功能,仅能提供辅助驾驶功能。这意味着驾驶人在开启"智驾系统"后,仍需保持对车辆的控制,观察行驶动态,确保行车安全。"智驾系统"不能替代驾驶人执行驾驶任务,驾驶人仍是第一责任人。 更为重要的是,任何人都不应在饮酒后试图通过汽车辅助驾驶系统实现"代驾"的目的。一旦出事,驾驶人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等多重法律风险。这不仅关系到驾驶人自身的法律后果,更关系到道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的底线不因新技术而改变。辅助驾驶的价值在于减轻负担、降低风险,而不是替代责任、更不是为醉驾提供借口。对每一名驾驶人而言,真正可靠的"智能",是守法与自律:不把方向盘交给酒精,更不把生命安全交给侥幸。节日团聚更应把平安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