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高级人民法院披露了胖东来“红内裤案”的详细情况。3月18日,他们发布了一条消息,内容是把这个案子的真相公之于众。法官说,段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视频,给胖东来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他的一个朋友在2025年1月送了他一条红色女士内裤,购买于许昌市胖东来生活广场。段某发现内裤掉色且导致自己过敏,就向胖东来生活广场反馈问题。两天后,员工联系了他,并提供了相应帮助。但段某依然在网上发布了视频,指责胖东来公司产品质量和服务不好。 这条视频迅速在网上引起关注,播放量高达1217.4万,点赞11.4万,评论4.2万,分享19.9万。审理期间,段某把视频和相关内容删除了。他发布视频后,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对相关产品进行了送检。三家质检机构都确认这个品牌的内裤符合标准。 法庭认为段某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从业者,应该知道网络传播的广泛性和即时性。他发布不实信息可能会对他人造成损害。法院认为,段某没有核实本人皮炎是否与案涉商品有关的情况下,就随意在网上发表评价。这给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和损害后果,与他发布的视频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法院判决段某在个人抖音账号上发布书面道歉信视频,并30日内不能删除这个视频。此外还判决他赔偿胖东来公司损失共计40万元(400000元)。这个案子的结果让我们看到,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应该更加谨慎对待网络言论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