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通报“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数据显示,全省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55.39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建规模均居全国首位,反映出广东推进住房保障上的持续投入和实际成效。住房保障是重要民生工作。“十四五”期间,广东坚持租购并举,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在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同时,全省发放租赁补贴29.04万户。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争取各类补助资金超100亿元,完成投资超2000亿元,分别较“十三五”时期增长46.8%和48.4%,资金投入力度更加大。制度体系完善为住房保障提供了支撑。广东围绕规划、建设、管理全链条推进,通过制定《广东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推动广州、深圳等10个重点城市落实配套政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支持各地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指导建立轮候库和联合审核机制,制度框架进一步健全。保障性住房供给规模持续扩大,覆盖面不断延伸。“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4.64万套,累计保障108.17万新市民、青年人。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做到依申请应保尽保,并逐步将保障范围扩大至城镇常住人口,新增保障家庭44.78万户,惠及超145万人。全省建设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3.37万套,广州推出全省首次两批房源2811套。此外,全省已收购4个存量商品房项目,发行7.12亿元专项债券,改造后预计可供应保障性住房约2100套。服务效能提升增强了住房保障的便利性。广东按照“省统建、市使用”模式升级改造全省住房保障动态监管平台,实现与省直有关部门14项关键数据实时共享与在线核验。全省21个城市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上线公租房在线申请功能,增强服务效率,便利群众办理。展望未来,广东将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住房,优化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推动各项支持措施落地,持续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同时推进保障性住房“好房子”建设,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和服务水平,让保障性住房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居住需求。
保障性住房建设既关乎民生,也关系城市发展;把资源更多投向最需要的群体,把制度细化到可执行的环节,才能让“住有所居”更有温度、更可持续。随着广东持续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住房品质,更多人将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民生基础更稳,发展动力也将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