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约定服务"模式落地临港 临时仲裁7天解纷创司法改革新样本

近日,一起航运企业间的运杂费纠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创纪录的速度得到解决。

这起案件不仅是新《仲裁法》通过后全国首例约定服务机构的临时仲裁案件,更以七天完成全流程的高效率,为我国临时仲裁制度的发展探索出一条可复制推广的新路径。

案件起因于两家航运企业在履行《国际进口货物运输协议》过程中产生的运杂费争议。

申请人为注册在临港新片区的航运企业,被申请人为注册在上海自贸区的航运企业。

面对商事纠纷,双方当事人选择了临时仲裁这一新兴争议解决方式,并于今年11月签订临时仲裁协议,约定适用《上海仲裁协会临时仲裁规则》。

传统临时仲裁在程序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往往因缺乏专业机构支撑而导致审理效率不高。

针对这一痛点,本案创造性地引入"约定服务机构"模式,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为案件提供庭审服务、程序协助、案卷管理等必要的程序性服务。

这种"借力"专业仲裁机构的做法,有效解决了临时仲裁在规范性和效率性方面的双重挑战。

12月19日,该案在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双方代理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陈述、举证和辩论。

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转入调解程序,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协议。

12月22日,仲裁庭正式作出临时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当日即履行付款义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这一创新实践的意义远超案件本身。

临时仲裁作为新《仲裁法》确立的重要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灵活高效的争议解决途径。

然而,如何在保证程序规范的前提下提升审理效率,一直是制约临时仲裁发展的关键问题。

临港新片区此次探索的"约定服务机构"模式,通过专业分工和资源整合,既保持了临时仲裁的灵活性,又借助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确保了程序的规范性。

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这一模式的成功实践为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高效便民的争议解决机制需求日益迫切。

临时仲裁制度的完善和推广,不仅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的维权成本,更能为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临港新片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制度创新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此次临时仲裁案件的成功审结,再次彰显了该区域在法治创新方面的探索精神和实践能力。

通过不断完善争议解决机制,临港新片区正在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更多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一宗航运纠纷的快速化解,折射的是制度创新与市场需求的同向而行。

临时仲裁要在国内走深走实,既离不开当事人意思自治,也需要专业化程序服务托底与法治化运行规则护航。

以可复制的实践样本推动制度从文本走向场景,将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开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