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缅北明家犯罪集团案11名罪犯执行了死刑。
这是我国司法机关对跨境有组织犯罪的又一次有力打击,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对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该案的查处过程充分反映了当前跨境犯罪的复杂性和危害性。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查实,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自2015年以来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形成了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网络。
该集团通过招揽、吸引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为其提供武装庇护,实施大规模电信网络诈骗和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统计,涉诈、涉赌资金总额超过100亿元,规模之大、危害之深令人触目惊心。
更为严重的是,该犯罪集团并未止步于经济犯罪,而是进一步演变为暴力犯罪集团。
明家犯罪集团伙同以巫鸿明等人为首的电诈犯罪集团,对涉诈人员实施故意杀害、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造成中国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伤。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和人身权,而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威胁。
从司法认定看,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10余项罪名。
其中,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11人死刑。
这一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跨境有组织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犯罪分子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在境外设立犯罪基地,对我国公民实施诈骗;二是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对抗性;三是犯罪手段不断升级,从单纯的经济犯罪演变为暴力犯罪,危害程度不断加深。
明家犯罪集团案的查处充分说明,无论犯罪分子逃往何处、隐藏多深,我国司法机关都将坚决追捕,依法严惩。
该案也反映出我国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有效行动。
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情报共享、联合追捕等多种手段,我国司法机关成功将逃往境外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责任担当。
依法惩治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底线,也是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
对跨境电诈及其暴力犯罪坚持零容忍、全链条打击,有助于遏制犯罪蔓延、修复社会信任、巩固治理成效。
面向未来,唯有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强化综合治理、行业治理与国际协作,才能让“伸向群众的黑手”无处遁形,让安全感更加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