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日,新洲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邾城街齐安大道与衡洲大街交汇处存在道路开挖后未按要求恢复的情况;经核查,该处涉及“武汉新洲张信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这一目已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但工程完工并拆除围挡后,现场清理不到位,开挖路面未及时回填修复,导致路面完整性受损,影响通行秩序与安全。 原因—— 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后认为,问题主要出在施工收尾管理不到位:一是建设单位对“竣工即恢复、验收后撤场”的要求落实不严,存在“拆围挡就算完工”的误解;二是部分环节在工序衔接、材料调配和恢复施工组织上安排不足,造成恢复作业滞后;三是对道路占挖许可的责任链条理解不充分,忽视竣工清场、恢复原状及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属于必要法定程序。 影响—— 道路完好程度直接关系群众出行体验和安全。该处路面未恢复不仅影响市容,也易引发车辆颠簸、行人绊倒等风险,夜间、雨天等能见度较低时隐患更突出。若类似问题不能及时纠正,还可能助长“重施工、轻恢复”的倾向,扰乱公共资源使用秩序,影响城市精细化管理效果。 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新洲区城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明确告知其行为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应的规定: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执法部门随即依法启动处置程序,责令责任单位立即对开挖路面实施原状恢复,补齐清场、修复等收尾环节,尽快恢复道路通行条件。 在督促整改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强调“许可不是终点、恢复才是交付”的要求,推动责任单位把恢复时限、质量标准和验收流程落实到位。经整改,该处路面已恢复原状,并通过城市道路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相关安全隐患已消除。 前景—— 新洲区城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强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行为的巡查监管,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交通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强化事前告知、事中巡查、事后验收的闭环管理。下一步将重点查处超期、超范围施工以及“工完不清场、恢复不及时”等行为,推动道路占挖管理从“事后纠偏”向“全过程规范”转变,更好维护城市道路完好和市民出行安全。
城市道路既是公共资源,也是安全底线。开挖施工满足建设需要,但收尾不彻底、恢复不到位,就可能把便民工程变成风险源头。以法治化、精细化监管落实“工完场清”和及时验收,把问题解决在现场、隐患消除在萌芽,才能让城市建设与群众安全同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