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肖瑶下了一道命令,因为她在中国经济网披露了她在2026年3月和2026年3月16日有不当行为。她在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韶山中路证券营业部上班的时候,把6个佣金提成转给了一个已经离职的同事。这个行为给她带来了很多麻烦,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而且湖南证监局和湖南监管局把这个消息放出来了。因为她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所以肖瑶受到了行政监管措施,就是给她写了警示函。为了防止她在财务上占便宜或者谋求不正当利益,证监会给她下了这样的命令。肖瑶要是不服气的话,可以在60天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行政监管措施在复议和诉讼期间也不会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