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违规载物谁就得负全责

“15米、3米、5米”这些尺寸,如今成了广大骑行人绕不开的安全红线。最近广东韶关和湖北孝感接连发生的两起惨剧,再次敲响了这道警钟。深夜里,刁某骑车载着超长的铁管,结果狠狠扎中了杨某的脸;另一边,薛某因为运了超宽的预制板,把行人给刮倒摔伤了。这两起情节差不多的车祸都指向了同一个罪魁祸首——违规载物。交警调查后认定,刁某和薛某这两位骑车的人要负全部责任。 这种“大货车”式的载物行为并不少见。由于电动自行车在短途出行和送货中越来越受欢迎,很多人开始拿它临时当货车使。但这种做法实在太危险了。要知道,这种车原本就设计得车身轻、重心高、轮胎窄,稳定性本来就不怎么样。如果硬要装这么多东西上去,光是重心的改变就能让车子在转弯时侧翻;车头可能上下乱晃甚至翘起;刹车也会变得非常疲软;货物还可能挡住视线或者伸出车尾造成盲区。 那韶关的杨某受伤就是个典型例子。法规早就有规定:高度从地面起不能超过1.5米,左右宽度各不超过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能超过车轮、后端不能超过车身0.3米。这些都是经过安全工程学计算出来的数值。可有些骑行人就是不懂规矩或者心存侥幸,觉得“短距离、慢速度”就没问题。直到出了事才后悔莫及。 茂名和孝感的交警这回定责也很清楚:谁违规载物谁就得负全责。这既是对受害者的公平交代,也是在给大家普法。作为普通骑行人,我们必须明白:车辆的设计载限就是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出门前一定要先检查货物尺寸合不合规、绑得牢不牢、会不会挡住视线和控制方向。 上路之后更要小心谨慎:因为载了东西就要主动降速、慢转、早刹车,还要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交通安全不是小事儿,它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去查去管;全社会也要一起营造守法的氛围。只有把法规变成大家心里的规矩和行动上的自觉,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些安全隐患。 让便捷的出行工具真正服务于美好生活,守护好我们的道路交通环境。这才是对每一起交通事故最好的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