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这次公布了一批关于旅游合同的案例,专门来教大家怎么拿回被扣的钱。安先生之前跟旅行社签了个去景区玩三天的合同,约定要是出发那天退团,要扣掉60%的费用。结果他老婆那天感冒了,他就去找旅行社退钱,旅行社就说只能退40%。安先生不服,直接去法院告了。 法院最后判旅行社给安先生退70%的钱。法官解释说,不管因为啥退团,旅行社都得把没花掉的钱退回去。不过那些已经买了退不掉的车票、酒店房费还有给地陪付的定金,这一部分钱肯定是要扣掉的。但旅行社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些钱到底花在哪了。 这次法院还讲了郑先生的事。郑先生本来是打算去9天旅行的,合同写着住四星级和五星级的酒店,结果一路上住的全是三星级。郑先生觉得旅行社这是欺诈,就把差价和违约金都要回来了。法院也是这样判的,因为“准五星”这种说法根本不符合国家对酒店等级的标准。 对于这两种情况,法官给大家伙提了个醒: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条款,别被旅行社的那些格式条款给绕进去。最好找那些有名气、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报名。出门在外把合同票据都收好,还可以用手机拍个照片留个底。这对以后万一发生纠纷打官司也有好处。 我是陈丹丹(本报记者),这个新闻是2025年07月24日《工人日报》上登出来的。大家以后出去玩碰上这事儿了,心里就有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