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物、法物和僧物

在寺院里,所有物品大体上被分为三类:佛物、法物和僧物。要想避免犯戒,就需要清晰地了解这三类物品的界限,以及各自的使用规则。一旦把物品的使用搞错了,很可能会触犯戒律。把这三类物品再细分为十二种不同的小类,我们就能明白哪些东西应该放在哪里,由谁来使用。 先说佛物,又被分为了四种身份。第一种是供养佛物,像香、花、灯、幡这些日常用的供品。这些东西只能放在佛前供养。比如大殿翻修,拆下的幢幡即便完好,也得原样放回佛前继续使用。如果要换香花或者添灯油,只要处理得当就可以。第二种是受用佛物,比如殿堂佛像和僧众的衣物等。这些都是寺院日常的办公环境,只能由常住人员长期固定使用。如果有人把这些东西搬出寺院或送人,就会犯戒。有个例子是某寺一位居士把老殿梁柱偷偷拆走做家具,结果被举报后还俗了。第三种是献佛物,比如水果、糕点、清茶等供品。这些东西当天必须消耗完毕,不能留存。如果当天僧众供品不足,可以再添置一些。但绝不能把前日的剩果继续摆上佛前。第四种是属佛物,比如田地山林等不动产。这些东西只能用于寺院的长期收入,不能典当抵押或变卖。历史上有一个例子是某寺因为战乱把祖田卖掉度日,战后祖师回来发现“家当”没了。 法物和佛物结构差不多,也是分成四种不同身份。第一种是法供养物,像香花灯等用于法会场合的供品。第二种是法受用物,比如经书纸笔经柜等学习工具。有人把寺院精装的《大藏经》搬回家装门面被同参指出犯戒了。第三种是献法物和献佛物一样同享处置原则。第四种是属于法物的藏经楼等建筑物。 再说说僧物这个类别,有常住常住、十方常住、现前现前和十方现前四个类型。常住常住指寺庙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和现金存款等不能随意移动、送人或买卖的东西;十方常住指信众供养当天僧粮等谁都能平等受用但剩菜剩饭要当天处理完毕的食物;现前现前指信众临时供养的花果经书等仅限本地结缘使用;十方现前指出家人圆寂后留下的衣物念珠等由十方僧众共同议决分配而不能由俗家子女亲属索取的物品。 如果占一点小便宜看似无伤大雅,实际上可能会种下五逆十恶里唯一不能忏悔的“盗僧物”重罪。要记住管住手、管住口、管住心才能护住三宝的清净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