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化集体林权改革 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 苔藓产业助力山区群众增收

问题:长期以来,南方集体林区普遍面临“林多地散、经营分散、效益偏低”的现实约束。一方面,森林资源丰富,但价值转化链条偏短,林地多停留粗放管护和单一产出阶段;另一上,山区劳动力外流、经营主体偏弱、产品标准化不足,使林业“守着青山难变现”的矛盾仍较突出。如何守住生态底线的前提下,提高林地复合利用水平、增强经营主体活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成为深化改革的关键课题。 原因:破解上述难题,关键在于制度供给与产业组织方式同步优化。近年来,浙江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牵引,围绕林地经营权流转、经营主体培育、林业标准地建设等环节持续完善政策支撑,形成“顶层设计+专项政策+配套措施”的政策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集约经营、标准生产和全链条开发集中。同时,通过引入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补齐村级经营在技术、市场、品牌、加工能力各上的短板,促进“资源—产品—产业”贯通,提升生态资源的市场化、产业化承载能力。 影响:在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改革成效在林间地头清晰可见。该镇森林覆盖率超过70%,近年以改革为突破口推进苔藓种植规模化、产业化,逐步形成从种植、管护到加工、科普研学的链条布局。当地探索“榧藓共生”“茶藓共生”等立体套种模式,提升林下空间复合利用,林地利用率提高50%以上;同时带动建成2家苔藓加工工坊、1个科普研学基地,参与种植与管护的村民年人均增收1.5万余元。实践表明,集体林改不仅提升了林业经营效益,也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更稳定的收益支撑:当林地“能增收、可持续”,群众参与管护、守护森林的积极性随之增强,生态优势更容易转化为发展优势。 对策:面向更大范围推广,改革需要在“稳、准、实”上下功夫。其一,稳预期,更明晰权属边界与经营规则,完善林地经营权流转和收益分配机制,减少经营主体在投入、用地、合作上的制度性顾虑。其二,强标准,以林业标准地建设为抓手,将品种、栽培、采收、加工、储运等关键环节标准化,提升产品一致性与市场议价能力,并通过质量追溯和品牌培育增强抗风险能力。其三,补链条,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与村集体建立更紧密的利益联结,发展精深加工与多元业态,延伸至研学、科普、观光等复合功能,避免陷入“只卖原料、效益有限”的低端循环。其四,重服务,强化技术推广、金融保险、病虫害防控和市场信息服务,降低小农户和小经营主体进入产业的门槛,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其五,守底线,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以及采伐、抚育等管控要求,将产业发展纳入生态保护框架,确保林下开发不以牺牲生态质量为代价。 前景:随着消费升级与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空间持续拓展。浙江林业资源禀赋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改革基础较扎实,具备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下产业样板的条件。下一步,随着政策体系优化、经营主体持续壮大、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集体林区有望形成更多“生态增值—产业增效—群众增收”的正向循环。从区域发展角度看,林下经济与加工、研学等业态叠加,将增强山区县“自我造血”能力,带动村集体经济壮大与农民稳定增收,为缩小城乡区域差距提供支撑。从风险研判看,仍需关注市场价格波动、同质化竞争与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通过差异化定位、品牌建设和生态约束机制,提升产业韧性与可持续性。

从老竹畲族镇的实践到全省的制度创新,浙江集体林权改革正在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探索。这场以制度创新撬动生态价值的实践,不仅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也展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合推进的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