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务局近日对一起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活动作出行政处罚;中山神湾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神湾堡项目建设中,自2025年7月起对西江磨刀门水道支叉堤防的防浪墙、栏杆等设施造成损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条规定,该公司被处以3万元罚款,并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地为中山市神湾镇。
此次处罚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为城镇化进程中的公共设施保护提供了警示。防洪工程作为城市"生命线",其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平衡发展与安全,需要筑牢法治防线、完善监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