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生的张某是广西来宾人,这事儿得从2000年说起。她那时候刚和第一任丈夫关某甲领证结婚。谁成想,到了2002年,也就是这事儿刚过两年没多久,她没跟关某甲把婚离干净,又跑去跟左某甲把证领了。这么一来,她其实是在重婚,早就犯法了。 自打2006年10月以后,她这人变得特别闹腾,婚姻状况变来变去,十来年里头先后结了八次婚,结完马上又离。到了2018年6月,她还跟陈某甲结了个婚,这已经是她第十一段婚姻了,一直拖到2021年9月才被法院给判离。这中间她好几段婚姻时间都有重叠,根本就是触犯重婚罪的事儿。 不过她可不仅仅是想玩玩婚姻登记这一套,她的目的更恶毒。等到了2022年11月到2024年3月这个阶段,她在网上认识了个叫黄某的男的。她拿了个假身份信息,伪造了结婚证骗黄某说他们俩结婚了。接着她就找各种理由要钱治病、检查身体、养孩子看病什么的,前后总共骗走了黄某109250元。 不光是黄某这一个人遭殃,2023年2月她还在抖音上认识了吴某。还是用那套假身份骗吴某谈恋爱。然后她又编各种理由要钱:母亲生病要照顾、还欠债、准备结婚彩礼、买金饰等等。这一通骗下来,吴某又被她拿走了20832元。 最后张某还是没能躲过法网,2024年6月被警察给抓住了。一审法院觉得她在有老婆的情况下还跟别人结婚好多次,这是重婚;而且她骗钱的手段也挺恶劣。法院判她重婚罪一年、诈骗罪四年半并处罚金一万五。这两样罪加起来一共判了五年实刑,还让她把骗的钱都还给黄某和吴某。 张某不服气上诉了。她有个说法是自己其实是1984年生的,跟前面两任丈夫结婚时都不到法定年龄,所以那两次婚姻都不算数。但法院查了半天只听她自己说和她亲戚说的话,根本没看到什么原始出生证明之类的实锤证据。按规定就得看她户籍上写的是啥年出生的。这么看来她的前两次婚姻就是无效的这说法站不住脚。 还有她想赖账说吴某买的金戒指项链是送她的不是骗来的钱。法官分析说她谈恋爱的时候连自己叫啥、离没离婚都不肯说实话。在这种故意骗人的大前提下搞的一切花销都是建立在虚假基础上的钱都该算诈骗金额里去。 最后关于她是不是自首的问题也清楚了。她是被抓进来的不是自己跑来投案的。所以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不变: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12月22日这天法院把终审结果发了出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子彻底说明了咱们国家是绝不能允许有人用婚姻关系去行骗或者破坏家庭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