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正向跨境化、链条化、产业化发展,犯罪团伙多依托境外窝点实施远程操控,通过“引流—洗钱—转移—变现”等环节分工协作,持续冲击群众财产安全、社会信任基础和网络空间秩序。,网络谣言、网络暴力、非法“开盒”、网络水军等问题交织叠加,助推违法信息扩散并侵害个人权益。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买卖、滥用的风险依然突出,成为滋生各类网络犯罪的重要源头之一。 原因:一是犯罪成本与收益失衡仍未从源头有效扭转。跨境电诈依托境外据点规避打击,借助匿名通信、虚拟账号和黑灰产支付通道实现快速流转,形成“人境外、害在境内”的隐蔽格局。二是黑灰产链条分工细、技术更新快,冒用身份、批量注册、非法获取数据、精准画像等手段叠加,使诈骗更具迷惑性。三是平台治理和社会协同仍有薄弱点,个别领域对违法内容处置不够及时,对账号和资金异常识别不够充分,导致谣言传播、网暴围攻、隐私泄露等问题易发。四是部分公民防范意识不足、信息保护能力较弱,客观上为犯罪得逞提供了机会。 影响:从社会层面看,电诈案件高发直接削弱群众安全感,可能引发家庭经济困难和社会矛盾;跨境犯罪组织化程度上升,也对执法司法协作和国际执法合作提出更高要求。从网络治理层面看,网络谣言与网暴不仅侵害人格权,也容易激化群体对立、干扰公共议题的理性讨论;“开盒”等行为突破隐私底线,使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外溢到现实生活。数据显示——2025年1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2万人,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6.6万人;在个人信息保护上,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440人,办理公益诉讼4086件。这些数据反映出网络犯罪治理仍处攻坚阶段,也显示依法惩治与系统治理正在持续加力。 对策:坚持依法惩治与综合治理同向推进,是破解难题的关键。其一,聚焦跨境电诈主战场,检察机关联合推进专项行动,对组织严密、危害严重的犯罪集团依法从严追诉,强化震慑。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依法对缅北白家、明家、魏家、刘家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表达出对跨境电诈“打头目、摧网络、断链条”的明确信号。其二,突出全链条惩治与证据指引,围绕引流推广、技术支持、支付结算、跑分洗钱、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关键环节,提升对上下游关联犯罪的打击质效,推动“打团伙”与“铲生态”并重。其三,推进网络依法治理,检察机关制定促进网络治理方案,依法惩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开盒”、网络水军等犯罪,同时推动形成跨部门协同的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强化规则约束、平台责任与公众参与。其四,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的司法与公益双线推进,通过刑事追责遏制非法交易链条,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对应的领域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形成可持续的治理闭环。其五,加强以案释法与风险提示,推动反诈宣传由“广覆盖”向“精准化”转变,围绕高发场景、易受害群体和典型手法开展分层分类提示,提升整体防范能力。 前景:随着跨境电诈打击与网络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治理重点将更突出系统性、协同性和源头性。一上,针对境外窝点的打击将与境内链条整治并行,通过证据协作、追赃挽损、资金链治理等手段提升打击穿透力;对重点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有助于形成更强示范和震慑效应。另一方面,网络生态治理将由单点整治向机制建设延伸,围绕平台治理、账号管理、信息发布、算法推荐、数据安全等关键环节,深入完善规则体系和责任体系。可以预期,在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下,跨境电诈生存空间将被持续压缩,但犯罪也可能向更隐蔽、更技术化方向演变,治理仍需保持韧性与前瞻性,做到动态监测、及时应对。
当前,跨境犯罪和网络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检察机关对缅北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打击——并推进网络生态系统治理——表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导向。对应的工作持续深入,不仅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也为营造更安全、更文明的社会环境提供支撑。面向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协同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打击犯罪与治理网络的长效体系,为群众营造更安全、更有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