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荒诞“帝国”何以在深山滋生并延续 据当地群众回忆并结合涉及的资料梳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湖北罗田、麻城交界的大别山深处,个别人员利用农村群众求医问卜、祈福消灾等心理,打着“神授”“天命”等旗号编造一套说辞,组织秘密聚集活动;其间甚至用粗陋道具模拟“登基”“封官”等情节,营造所谓“国度”“朝廷”的幻象。该组织多在山坳、村落间隐蔽活动,外界难以及时掌握情况,致使其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对部分群众生活造成干扰。 原因——贫困、无助与愚昧缝隙被不法分子利用 一是传统观念残存与科学知识匮乏叠加。在信息相对闭塞、教育资源较薄弱的山区,部分群众遇到疾病、婚丧、灾荒、家庭矛盾时,容易转向“算命治病”“消灾解厄”等迷信做法。不法分子抓住这种心理,以玄而又玄的术语和仪式感制造“权威”,削弱群众辨别能力。 二是个体困境被异化为操控工具。事件核心人物早年残疾、出路有限,在生计压力下转向以迷信手段谋生,并从零散“算命”逐渐走向组织化操控。其借残疾身份包装“通灵”形象,配合察言观色、套取信息等手法,让部分群众产生“灵验”错觉,进而形成依附关系。 三是偏远地区公共服务覆盖不足。山区交通不便,医疗和社会救助资源相对缺乏,群众在现实困难面前更容易把希望寄托于“神力”。当正规渠道不能及时回应需求时,迷信活动便容易乘隙进入。 四是基层治理存在隐蔽空间。此类组织往往通过熟人传播、分散聚集、夜间活动等方式规避监管;同时,一些群众出于顾虑或恐惧不愿举报,也增加了发现和处置难度。 影响——不仅是“荒唐”,更有现实危害 其一,侵蚀法治观念与社会秩序。通过“君臣”“封赏”等符号化结构强化控制,容易诱发盲从甚至群体性行为,冲击基层治理秩序。 其二,造成经济损失与家庭矛盾。以“祈福”“化解”为名收取钱物,甚至要求信众长期供养,可能带来返贫风险,并激化家庭矛盾。 其三,干扰公共卫生与教育。将疾病归因于“鬼神作祟”,可能延误就医;对青少年形成错误认知,削弱科学精神与现代公民意识。 其四,滋生次生违法犯罪风险。组织一旦形成封闭圈层,可能演化为诈骗、敲诈、非法拘禁等更严重问题,对农村社会安全构成隐患。 对策——依法处置与源头治理并重 一要坚持依法打击与分类处置相结合。对以迷信敛财、胁迫控制、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惩处;对受蒙蔽群众以教育疏导为主,避免简单化处理激化对立,引导其回归正常生产生活。 二要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山区医疗可及性和救助效率,完善慢病管理、心理疏导、残疾人帮扶与就业支持,让群众遇到困难时有渠道可求助、有资源可对接。 三要强化基层治理与预警机制。发挥网格化治理、村规民约和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健全线索发现、信息报送与联动处置机制;对易反复、易变异的隐蔽聚集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四要常态化开展科普与法治宣传。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讲清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的危害,推动学校教育、农村文化活动与新媒体传播协同发力,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前景——以现代治理能力压缩迷信滋生空间 从实践看,随着乡村振兴推进、交通通信改善、基层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此类依赖信息不对称和恐惧心理的组织生存空间将持续收窄。但也要看到,在个别地区和群体中,迷信与诈骗可能以更隐蔽的形态出现。各地应把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作为基础,把科学普及、法治建设与民生保障贯通起来,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巩固农村社会稳定。
丁兴来案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极端个例,已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典型案例。它提示我们:消除贫困既要重视物质层面,也要同步补上精神和知识短板;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理,并与基层社会的教化引导相结合。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此历史教训提醒我们,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