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洪泽湖、骆马湖承担着调蓄、防洪、供水和生态涵养等多重功能,且拥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禁捕退捕政策实施以来,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水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
然而,资源回升也带来新的治理压力:在持续高压执法背景下,仍有偷捕行为潜伏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夜间、偏僻水域等时段与区域实施非法作业,获利诱因明显。
更值得警惕的是,近两年相关违法活动出现团伙化、专业化倾向,捕捞、转运、分销等环节分工趋于明确,隐蔽性与对抗性上升。
原因—— 一是利益驱动强。
禁捕后优质水产品供给趋紧,加之市场对野生水产品存在溢价偏好,形成高额利润空间,促使少数人铤而走险。
二是作案手段机动隐蔽。
一些“三无”快艇速度快、成本低、身份难追溯,配合简易灯光、网具等工具,容易在短时间内完成作业并迅速撤离,增加发现与取证难度。
三是治理存在链条薄弱点。
水域巡查、岸线卡口、交易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若衔接不紧,容易出现“水上打、岸上跑、市场卖”的现象。
四是部分消费端认知偏差仍存,个别经营主体以“野生”“湖鲜”等概念吸引客源,客观上抬高了非法产品的变现能力,助长了灰色交易。
影响—— 非法捕捞直接破坏渔业资源恢复进程,对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繁育栖息环境构成冲击,削弱禁捕退捕的政策效应。
更深层的影响在于,这类行为可能扰动水域生态链条,带来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风险,进而影响湖泊生态调蓄能力与水环境安全。
作为南水北调东线重要节点湖泊,一旦生态系统受损,不仅牵动区域生态安全,也可能增加水域管理成本,影响群众对水生态治理成果的获得感与信任度。
同时,组织化团伙化的违法活动往往伴随暴力抗法、非法改装船艇、跨区域流窜等风险,给基层治理与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对策—— 治理应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源头治理与全链条打击并重,形成“水上、岸上、市场”一体联动格局。
其一,持续加压水域管控,强化夜间与重点水域巡查。
围绕高发时段、隐蔽水域、重点航道等开展错时巡查、突击检查与联合执法,提升发现率和处置效率。
其二,把清理取缔“三无”快艇作为突破口。
对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艇开展拉网式排查,依法依规采取扣押、拆解等措施,压缩违法作业工具供给,切断“机动化”作案条件。
同时加强对船艇制造、改装、租售等环节的监管,防止形成新的灰色供给。
其三,补齐岸线与转运环节短板。
对重点码头、通道、上岸点设置必要的巡查力量与视频监控,强化对可疑车辆、冷链运输与临时装卸点的检查,推动线索快速流转,提升跨区域协作效率。
其四,严控市场销售端,推动“以卖促打”。
加强对水产品交易市场、批发商、餐饮单位及相关经营主体的日常检查,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依法严惩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行为。
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者,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行业禁入等措施,倒逼经营主体守法经营。
其五,健全群防群治与法治宣传。
完善举报奖励与线索保护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普法宣传等方式,纠正“吃野生更有面子”等错误观念,减少需求端助推效应。
其六,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结合禁捕退捕与生态修复工作进展,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执法协同机制,提升“发现—研判—处置—追责”闭环能力;同时统筹渔民转产就业、生态补偿与社区治理,夯实政策可持续基础。
前景—— 从趋势看,随着禁捕退捕效应持续显现,湖泊渔业资源将继续恢复,生态红利也会更加显著。
但治理压力也将长期存在,尤其在资源回升阶段,非法捕捞的利益诱惑更易抬头。
下一步应把治理重点从“单点打击”向“体系治理”升级:既要保持高压震慑,也要通过技术手段提升监管能力,通过市场端倒查强化追责,通过社会共治减少需求端推动。
只有把工具、渠道、交易和消费四个环节同时卡住,才能让禁捕退捕成果稳固下来,使调蓄湖泊更好发挥生态与供水安全功能。
禁捕退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保护与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
当前非法捕捞活动的频发,既反映了渔业资源恢复的成效,也暴露了监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
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也要完善长效保护机制,才能真正守护好这片承载着国家战略意义的水域,为南水北调工程的长远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