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签的合同,能通过打官司撤销吗?

山东临沂的农民李某在2024年收到了当地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宣布要为了城市建设拆掉他家宅基地上的房子。一听说能获得补偿或安置房改善生活,他就很配合征收方做土地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到了2025年3月,征收方公布了补偿方案,但李某看了觉得标准太低,想让相关部门提高补偿,可这事儿根本没戏,连听证会都没开。 因为担心补偿不够过日子,甚至会越拆越穷,李某坚决不签字。他以为只要把合同拒了,征收方就会松口提价。没想到这招没用,反而被断水断电了,征收方还天天口头威胁要强拆,甚至找来陌生人在屋外制造噪音骚扰他。李某实在顶不住压力,只好签了个极低的补偿协议。 既然是被逼着签的合同,这事儿能通过打官司撤销吗?通常来说,只要双方自愿签的协议就生效了。如果对方不按时给钱交房,受害人可以去法院告对方违约,拿两倍临时安置费。不过要是在签约时有被强迫的情况,那这个协议本身就不合法,只要手里有原件就能去法院申请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150条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指出,如果协议是因为胁迫、欺诈等原因签订的,法院会判决撤销。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后,征收方得到的财产要退回去;如果是因为他们的原因导致合同作废的话,还要责令他们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除了胁迫这种情形之外,要是协议里存在重大不公平或误解(比如补偿比市场价低得多),受害人也能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不过打官司之前必须得有协议原件。如果协议被征收方拿走了,就得去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把它弄回来。 除了原件外,还得收集现场的照片、录像录音还有证人证言等证据。要是当时有其他人在场也可以找他们作证。对于收到的威胁短信、微信或者邮件截图也都要保存好,这些都是以后维权的有力依据。 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最后提醒大家:征地拆迁事关切身利益,前期如果对补偿不满一定要拒绝签字并收集证据。一旦被逼迫签约了也别怕有有力的证据来推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