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欧盟委员会近日提出的一揽子网络安全政策方案,外交部发言人21日在北京表示,中方注意到相关动向并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中方强调,欧洲移动通信网络建设与数字产业发展需要开放合作与技术进步驱动,任何以政治标签替代技术评估、以泛化安全概念挤压正常商业合作的做法,都不利于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问题层面看,欧盟拟在现有5G网络安全政策框架上进一步推动对特定来源供应链的强制“去风险”,并被部分舆论解读为以“高风险供应商”概念对企业进行排他性处理。
中方指出,若在没有充分事实依据的前提下,使用非技术性、非透明的标准对企业设限甚至排除,将使网络安全治理偏离客观审慎的轨道,也会使市场参与者对欧盟营商环境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产生疑虑。
原因层面看,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少数力量将经贸科技问题安全化、政治化的倾向上升,导致一些政策讨论不再围绕真实风险、可验证证据与可操作标准展开,而更多诉诸阵营化叙事与身份化判定。
在移动通信网络领域,安全治理本应以技术审查、产品认证、标准合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法来识别并降低风险,但若将“来源国”简单等同于“风险”,不仅难以形成可复制、可监督的治理框架,也容易演变为保护本土产业或排挤竞争对手的工具。
影响层面看,中方认为此类做法将带来多重外溢效应:其一,破坏市场原则与公平竞争规则,削弱欧洲作为全球重要开放市场的制度信誉;其二,抬高网络建设与运维成本,延缓5G及后续技术的部署进度,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民众数字服务体验;其三,扰乱全球通信产业链供应链的分工协作,增加不确定性,反过来削弱网络韧性与创新活力。
中方同时指出,过往已有案例表明,强行移除成熟设备不仅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还可能拖累相关地区数字网络产业发展,所谓“更安全”的目标并不会自动实现。
对策层面,中方强调,网络安全应回归专业与规则:一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技术为标准,通过透明、可验证的评估体系来管理风险,而不是以模糊概念一概排除;二是维护开放合作与互利共赢,保障各国企业在当地依法合规经营的正当权益,避免将经贸科技问题政治化;三是倡导在国际规则与多边框架下加强沟通协调,通过标准对接、认证互认、漏洞协同处置等务实方式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中方表示,中国企业长期在欧洲合规经营,为欧洲电信和数字产业发展提供了产品与服务,推动网络能力提升与用户体验改善,这类正常合作不应被污名化、标签化。
前景层面看,欧洲数字化进程正处于关键阶段,从5G应用深化到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慧城市等新场景落地,都对网络能力、投资效率与创新生态提出更高要求。
中方认为,若欧盟网络安全政策过度走向排他与“去风险”泛化,短期或将带来产业投入上升与供应链调整压力,长期则可能削弱欧洲在全球数字竞争中的效率优势与创新动能。
相反,若坚持以规则为基础、以技术为导向、以合作为路径,既能提升安全治理的有效性,也更符合欧洲企业和消费者的现实利益,并有利于全球通信产业稳定发展。
当前,全球经济面临复杂多变的局面,保护主义抬头成为制约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中欧之间的经济合作历来互利共赢,中国企业在欧洲的发展也为当地创造了就业机会和经济价值。
以虚假安全名义人为制造壁垒,既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也不利于全球经济的稳定与繁荣。
中方的严肃立场表明,维护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是各方共同责任。
唯有摒弃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思维,通过理性对话和务实合作,才能实现真正的互利共赢,为全球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