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并不难

很多人都觉得灵活就业就没法视同缴费了,其实不是这样。后台经常有小伙伴问这事儿,这4种情况能认定的,咱们来掰扯掰扯。首先就是早前有单位正式工经历的人。不少人都是"先上班、后单干",比如2000年以前去国营工厂干正式工,后来因为改制或者倒闭了,自己去开小店、跑运输。这种情况下,只要能拿出《招工登记表》、《转正定级表》这些东西,在当地养老保险"统账结合"之前(一般是1992到1995年)那段上班的时间是可以算作视同缴费的。然后是早前有部队服役经历的人。不管退伍后是开出租还是做家政,只要你当过兵,那段军龄是100%能算的。如果是2000年以前入伍的,拿《入伍登记表》就行;2000年以后入伍的,《退伍证》就行。再者就是早前有知青上山下乡经历的人。哪怕回城后一直打零工做生意,上山下乡那几年时间都能认。得准备好《上山下乡登记册》和回城后的《安置介绍信》,上面写着下乡XX年的就行。最后一种是早前有临时工经历的人。得是1995年以前经过劳动局批准的"计划内临时工",在同一单位干满3年以上才行。得准备好经过县级劳动局盖章的《计划内临时工录用表》和连续3年的工资条或者考勤表。 这里特别提醒几点:一是要把自己的过往经历好好捋一捋,尤其是注意时间节点(像“统账结合”前、1995年前)和身份要求(正式工、计划内临时工、知青、退役军人)。二是档案材料特别重要,不管哪种情况,《招工登记表》、《入伍登记表》、《上山下乡登记册》这些东西都不能少,提前收集保管好别等到快退休才开始忙。三是自己得主动一点推进流程,打听清楚符合条件后抓紧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其实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并不难,只要符合上面4种情况的一种就有机会成功,大家放宽心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