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好多网友爆料一些叫“心机商标”的案子,大家都在讨论这事儿。像“千禾0”酱油容易让人误会是零添加的,还有“一号土”猪肉、鸡蛋也被当成土鸡蛋卖。这些商标其实有合法证书,企业说自己是合法使用,想告他们虚假宣传挺难。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之前说过要管这个,后来估计审查商标时会更严格。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的律师觉得,其实不用改法就能搞定这种问题。2024年以来,媒体曝光了不少这样的情况,比如“千禾0”酱油容易被消费者误以为是零添加酱油,“一号土”猪肉、鸡蛋也容易被误认为是“土鸡蛋”。其实不管怎么说,我认为只要行为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损害了别人利益,那就是违法的。关键是怎么用好现有法律去解释它,这得靠法律工作者的智慧了。去年3月我还直播过,说这类案子有依据查呢。可是一年过去都没见着执法部门处理的案例。根本原因就是这些商标会误导人,现行商标法第10条第7项就说过带有欺骗性的不能用。第一条办法就是通过商标无效程序申请把商标给废了。但这活儿得有人来干,一般消费者没时间去折腾这事。第二条路是市场监管部门按虚假宣传去罚他们。最大的拦路虎就是企业拿注册证来挡枪,所以部分人觉得“有恃无恐”。不过仔细想想,普通商标是区分来源的,而心机商标是骗人的意思。还有些商标写得特别乱,消费者根本分不清这是商品还是普通字。 现行商标法第49条也规定过自己乱改注册事项是要被罚的。所以监管部门去查这事在法律上是说得通的,也不用担心干了中央的活儿。第三条路是打官司,要么让消费者公益诉讼出面维权,要么普通消费者去告欺诈退一赔三。这就有点难办了,因为原告得证明是欺诈且影响了购买才行。现在大家都在搞营商环境优化呢,那些心机商标企业有时候还是当地的大企业。所以想通过法院判欺诈赔偿现在条件还不够成熟。 综合来看,我觉得现在的法律工具挺齐全的。问题就是本来应该由竞争对手盯着的事儿因为大家利益一致就不管了。要想解决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啊,“做”比“说”重要多了。除了媒体一直曝光批评外,监管部门和公益诉讼也得拿出点指挥棒作用来管管这些企业的行为。得把规则定得清清楚楚点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