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持原意与结构不变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贵州省瓮安县中坪镇高枧村以春节为契机,探索出一条文化惠民与基层治理相结合的新路径。这个位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小山村,通过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展现了新时代农村发展的生动实践。 腊月二十八以来,高枧村6个村民组运用自治作用,采取"自筹资金、自主策划"的方式,陆续推出多场特色文化活动。"和美高枧幸福同欢"联欢会、篝火联谊会等主题活动吸引了全村老幼参与,现场气氛热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活动完全由村民自编自导自演,既有展现乡土特色的文艺节目,也有增进团结的体育竞赛,充分表明了农民群众的文化创造力。 深入分析发现,这个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农村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高枧村党支部抓住这一变化,积极引导村民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同时,大量返乡过节的在外务工人员也带来了新理念、新活力,为活动开展提供了人才支持。 从活动效果看,这种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惠民模式具有多重积极意义。一上,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了不同年龄段村民的文化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共同参与文化活动,村民间的联系更加紧密,邻里关系更加和谐。特别值得肯定的是,活动期间还专门组织了对高龄老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慰问活动,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当地干部表示,高枧村的实践表明,乡村振兴不仅要注重物质层面的发展,更要重视精神层面的建设。通过激发内生动力,让农民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才能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下一步,中坪镇将总结高枧村经验,在全镇范围内推广这种"群众办、群众乐"的文化活动模式。

高枧村的成功经验表明,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在于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当村民从文化活动的观众变成主角,基层自治的优势得以彰显,乡村就能焕发新的活力。这种从"送文化"到"创文化"的转变,不仅丰富了村民的精神生活,也为乡风文明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