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文件,把“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殴打驾驶员”这种行为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挂钩。就在这个政策指引下,广东广和(龙岗)律师事务所的祝入壁律师指出,坐在车里的乘客对司机动手,哪怕只是打一拳、捂双眼,都像是拿着武器在马路中间乱舞,这既威胁车上的人,也危及路上的行人。特别是车子正在跑的时候,这种暴力行为要是造成车辆失控冲上路中间,搞不好就是一起大事故。李先生是在1月16日凌晨遇到这事的。当天晚上,他在长春市拉活儿,刚把两位喝多了的客人弄上车,车还没跑一会儿,坐在后排的那位就情绪上头了。李先生说他就感觉后面有只手直接往他脸上招呼过来,把他的眼睛捂住还死死抱住头。司机一懵神,车子瞬间失控冲上路边的隔离带。万幸的是没出人命,只弄坏了点车和司机受了点皮外伤。等李先生回过神来赶紧报警,去派出所调解的时候却因为钱的事儿谈崩了。李先生的态度很坚决,他不要赔钱只想讨个说法。警方觉得这事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但能不能按刑事案件办还得看证据。祝入壁律师还提到2021年有个法院判了个三年徒刑的例子。这就说明了司法机关对这种行为是零容忍的。李先生这次不跟对方私下了事,非要走法律程序维权,这说明大家现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都强多了。现在的营运车辆得赶紧把驾驶区的物理隔离搞好点,再装个一键报警装置。同时公共场所也得管管喝醉酒闹事的人。这种行车安全的底线红线可不能随便踩。虽然这次没伤到人但问题还得重视。不管是治安处罚还是刑事追责,法律都会帮我们守住安全这道关口。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处理这个案子,也希望大家都能心里有数:行车安全人人都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