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机关重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前11个月起诉1.7万人彰显司法保护力度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处在转型升级关键阶段,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法治保障提出更高要求。

1月19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释放明确信号:检察机关将以法律监督为牵引,把规范涉企执法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既维护市场秩序,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问题方面,涉企执法司法中的个别乱象仍对市场预期形成扰动。

会议指出,将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突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并对利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等行为坚决纠正。

实践中,强制措施一旦适用不当,容易造成企业资金链紧张、经营受阻甚至声誉受损,进而放大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侵权盗版、商标假冒、商业秘密侵害等违法犯罪在部分领域仍较为活跃,特别是随着数字经济与新业态发展,侵权手段更隐蔽、链条更长、跨区域特征更突出,对创新成果保护提出新的挑战。

原因分析上,一方面,地方间要素流动加快、产业链协作深化,案件线索跨区域扩散,使执法司法更易出现管辖协调、证据调取和程序衔接等难点;另一方面,部分领域仍存在“以罚代管”“重经济指标轻程序规范”等倾向,叠加市场主体对规则理解不均衡,容易滋生趋利性执法司法风险。

此外,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从“附属要素”转为“核心资产”,一旦保护不足,将直接削弱企业研发投入回报预期,影响创新循环。

影响层面,会议披露的相关数据具有指向性。

2025年1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3万人,同比上升2%,显示检察机关在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方面持续加力。

更受关注的是,前11个月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万人,体现对创新保护的司法响应在加强。

对企业而言,规范执法与强力保护并举,有助于减少“被动合规成本”和“非经营性干扰”,增强对长期投资、研发投入的信心;对市场而言,严格打击侵权假冒和不正当竞争,有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公平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社会治理而言,通过纠治不当强制措施和不规范办案,可以更好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权利的平衡,提升司法公信力。

对策举措上,检察机关将以专项行动推动规则落地。

一是围绕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关键环节监督,推动严格依法、审慎适用,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偏差,防止“办案越界”扰乱正常经营。

二是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强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释放对国有、民营、外资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制度信号。

三是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运用公益诉讼等手段参与市场治理,会议通报办理公益诉讼142件,体现从个案办理向行业治理、源头治理延伸的思路。

四是持续强化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司法保障,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制定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提升裁判尺度统一性与可预期性;同时与国家版权局等联合挂牌督办57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形成跨部门协同的打击合力。

五是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领域综合发力,办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3223件,并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协同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堵住“以诉讼牟利”“代理乱象”对创新生态的侵蚀。

前景判断上,随着专项监督深入推进和配套规则逐步完善,涉企执法司法的规范化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强制措施适用更趋审慎、透明,企业对法治稳定性的预期将更清晰。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将推动办案标准统一,跨部门联合督办有助于提升对链条化、跨区域侵权犯罪的打击效率。

可以预期,围绕“保护创新、激励创造、促进公平竞争”的治理格局将进一步巩固,为培育新动能、畅通国内大循环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通过精准监督、依法履职,既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又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必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