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制度建设 以刚性约束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

作风建设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要使这些成果得以巩固并实现长期有效,必须将作风建设由"软任务"转变为"硬约束",由"一阵风"转变为"及时雨"。

制度建设成为当前的现实需要。

市场监管部门直接面对庞大的市场经营主体和众多消费群众,既是宏观经济治理的"前哨",也是微观民生诉求的"窗口"。

其工作涉及食品安全、药品监管、平台经济治理、公平竞争维护等多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

作风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营商环境的优化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因此,市场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转变,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完善制度体系是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

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既能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也能防范作风问题反弹回潮,对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战略性意义。

在构建系统完备的规范体系方面,需要以党章党规为统领。

党章党规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和行为规范,是作风建设制度体系的"基石"和"梁柱"。

市场监管部门应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行政规章贯通起来,形成"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单位内控"三位一体的制度矩阵,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风险清单制度应作为制度体系的重要抓手。

风险清单如同制度体系的"病毒库"和"防火墙",能够把事后补救变成事前拦截。

市场监管部门需要针对每个业务流程环节,梳理廉政风险点和作风隐患点,形成负面清单和防控措施清单。

例如,明确审批环节中的"加码"要求、监管环节中的随意增加检查频次、执法环节中的滥用自由裁量权、检验检测环节中的"人情报告"等禁止性行为及相应责任,推动作风建设实现"常态化免疫"。

作风建设从来不是一时之功,制度建设也不能止于纸面。

把制度的“刚性”转化为治理的“韧性”,把纪律要求落到每个流程节点,把标准尺度立到每项具体业务之中,才能让权力运行更透明、监管执法更规范、服务群众更有温度。

以制度之“纲”固作风之“本”,方能在持续自我革新中夯实市场治理现代化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