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多地商家免费提供塑料袋现象突出 绿色消费推广亟待加强

问题现状 在济南市南郊医院取药窗口,药品被装入免费塑料袋;鲁能领秀城超市内,标价0.4-0.7元的可降解购物袋无人问津;港沟集贸市场的摊主们直言"从不收费";记者近日走访济南十余家商业场所发现,这样的场景随处可见。调查显示,90%以上的受访商户仍在无偿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袋,与即将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对应的规定形成鲜明对比。 深层原因 2008年"限塑令"实施初期,济南曾短暂执行有偿用袋制度,但商家在培养用户习惯后悄然恢复免费供应。业内人士透露,单个可降解塑料袋成本约0.3元,是普通塑料袋的6倍。商户既要承担成本压力,又担心收费导致客源流失。更重要的是,基层市场监管存在"运动式执法"特点,日常监管力度不足,形成"法不责众"的恶性循环。 多重影响 这种违规现象的持续蔓延产生连锁反应。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我国塑料袋年使用量仍超400万吨,其中不可降解制品占比逾70%。山东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卫国指出,免费塑料袋的滥用不仅加剧"白色污染",更消解了法规权威。《生态环境法典》第187条明确规定,违规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将面临1-10万元罚款,但基层执法面临取证难、处罚执行率低等现实困境。 破局对策 多地已探索有效路径。北京市通过"商户信用积分+专项补贴"组合拳,使大型商超可降解袋使用率提升至65%;杭州市建立"限塑红黑榜"公示制度。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建议,应建立"生产-流通-回收"全链条监管体系,对集贸市场等难点区域实施"以奖代补"政策。需要指出,《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望形成法律震慑。 发展前景 随着2026年《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施行,塑料污染治理将进入新阶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预测,未来三年我国可降解塑料市场规模将突破500亿元。但专家强调,根治"白色污染"不能仅靠法律约束,需要培育"谁污染谁付费"的环保意识。目前,部分电商平台已试点"绿色积分"兑换系统,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消费习惯转变。

塑料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济南市普遍免费提供塑料袋的现象既反映了商业实践与法律要求之间的差距,也提示我们在推进绿色转型中仍需加强法律认知、完善监管机制、引导社会共识。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施行,该局面必将改变。关键在于各方以新法施行为契机,切实转变观念、规范行为,让绿色消费成为每一个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