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2026年起实施"零门槛"户籍新政

近年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成为各地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

对不少流动人口而言,落户门槛、材料要求、地址条件不匹配等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在城市稳定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也制约了人口合理流动与城市规模结构优化。

为破解上述痛点,龙岩市出台《龙岩市全面放开落户条件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推动实现“零门槛”落户,以制度供给回应群众关切与发展所需。

从“问题”看,过去城镇落户往往与房产、就业、积分等条件绑定,部分在城镇长期居住的群体因租赁住房、居住不固定或缺少可落户地址而难以完成户口迁移;部分家庭在照护老人、子女随迁等方面也面临政策适配度不足的问题。

与此同时,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与用工形态多元化,城市对技术技能人才、青年毕业生的吸引与承载能力,越来越取决于公共服务的覆盖广度与制度便利度。

从“原因”分析,推动落户制度更开放,既是落实国家和省级新型城镇化战略、完善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应对人口流动新趋势、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现实选择。

当前经济发展更加依赖人才、创新和消费,对劳动力稳定供给、居民长期预期与城市活力的支撑作用更为凸显。

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换取人口有序集聚,有利于把“人”真正留下来、把“城”建设得更宜居宜业。

从“影响”看,此次新政最大的变化在于对落户渠道的系统性拓宽与兜底安排。

其一,居住场景覆盖更全面。

政策明确,商品房(含二手房、政策性住房)、自建房、安置房、集资房、租赁住房、养老机构等均可作为落户支撑;对租赁备案的私有住房,既可迁入租住地公共地址,也可在取得产权人同意后直接落户到该住房,进一步回应租住群体的现实需求。

其二,居住证通道更畅通。

持有本市有效《福建省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公共地址办理落户,为长期稳定居住人群提供更直接的路径。

其三,亲属投靠范围更宽。

配偶、父母与子女,以及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祖父母与孙子女等近亲属之间均可按规定相互投靠落户,同时对无子女照料的残疾人或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依规投靠的制度安排,体现对家庭照护需求与弱势群体的政策关照。

其四,人才落户更便利。

针对各类人才、大中专毕业生、技术工人等群体开辟便捷通道,支持“先落户、后就业”,有助于降低青年人才来岩就业创业的初期门槛,增强城市吸引力与竞争力。

在“对策”层面,新政还对集体户制度作出更贴近实际的优化。

通过降低集体户设立门槛,新增人才市场、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类集体户载体,并明确商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依法设立集体户,既为企业用工与人员集中居住提供制度承接,也为创新创业人群提供更灵活的落户选择。

同时,针对既不具备居住、投靠或就业等传统条件的拟迁入人员,推出公共地址兜底落户政策:外省市拟迁入城镇人员以及本市乡村拟迁入城镇人员,可自愿选择落户到便于工作生活的任一乡镇(街道)公共地址集体户,实现“有入口、有承接”的有序落户。

从“前景”判断,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将带来多重积极效应: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居民对城市的归属感与长期预期;另一方面,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劳动力供给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匹配,激发住房租赁、消费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市场活力,形成“人口—产业—服务”良性循环。

与此同时,落户便利化也对城市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在教育学位、医疗资源、住房保障、基层治理、公共安全与信息化支撑等方面同步发力,确保“放得开”与“接得住”相统一。

预计随着政策落地,龙岩人口流入结构将更加多元,城镇人口集聚将更具稳定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人口红利和人才红利有望进一步释放。

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一环。

龙岩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全面放开落户条件,不仅是对国家战略部署的积极响应,更是对发展理念的深刻转变。

改革能否取得预期成效,关键在于后续配套政策能否跟进,公共服务供给能否适应人口流入带来的新需求。

期待龙岩市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持续发力,让户籍制度改革的红利真正惠及每一位新市民,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